阿托品的禁忌症

如题所述

阿托品,药用的一般为硫酸阿托品。有片剂和注射剂,还有滴眼剂(包括眼用凝胶)。

阿托品可用于抗心律失常、有机磷中毒,有散瞳作用。

片剂为口服,主要用于:
1.各种内脏绞痛,如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对胆绞痛、肾绞痛的疗效较差。
2.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等缓慢型心失常,也可用于继发于窦房结功能低下而出现的室性异位节。
3.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
口服剂量口服:0.3~0.6mg/次,3次/天

注射剂一般用于:
1.各种内脏绞痛,如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对胆绞痛、肾绞痛的疗效较差。
2.全身麻醉前给药、严重盗汗和流涎症。
3.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等缓慢型心失常,也可用于继发于窦房结功能低下而出现的室性异位节。
4.抗休克。
5.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
常用量:
皮下、肌内或静脉注射
1.
常用量
(1)成人常用量:每次0.3~0.5mg,一日0.5~3
mg;极量:一次2mg。
(2)儿童皮下注射:每次0.01~0.02mg/kg,每日2~3次。静脉注射:用于治疗阿斯综合征,每次0.03~0.05mg/kg,必要时15分钟重复1次,直至面色潮红、循环好转、血压回升、延长间隔时间至血压稳定。
2.
抗心律失常
成人静脉注射0.5~1mg,按需可1~2小时一次,最大量为2mg。
3.
解毒
(1)用于锑剂引起的阿-斯综合征,静脉注射1~2mg,15~30分钟后再注射1mg,如患者无发作,按需每3~4小时皮下或肌内注射1mg。
(2)用于有机磷中毒时,肌注或静注1~2mg(严重有机磷中毒时可加大5~10倍),每10~20分钟重复,直到青紫消失,继续用药至病情稳定,然后用维持量,有时需2~3天。
4.
抗休克改善循环
成人一般按体重0.02~0.05mg/kg,用5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注或用葡萄糖水稀释后静滴。
5.
麻醉前用药
(1)成人术前0.5~1小时,肌注0.5mg;
(2)小儿皮下注射用量为:体重3kg以下者为0.1mg,7~9kg为0.2mg,12~16kg为0.3mg,20~27kg为0.4mg,32kg以上为0.5mg。

阿托品滴眼剂:用于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阿托品使用禁忌: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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