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的主要职责如下: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在应该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顾名思义是指我国人力资源的管理与运用以及社会民生的保障。如大学生的就业、档案管理,普通工人的招聘、
劳动关系的关系、人员再就业的管理、
劳动合同的管理、生育工资的发放、
社会保险的征缴、失业人员的保障等等。
医保局:
1、负责受理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他日常事务;
2、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离休干部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医保局的单位性质是
国家行政机关,隶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拓展资料: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指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全球的社会保障模式,大致可分为国家福利、国家保险、社会共济和积累储蓄四种,分别以英国、
前苏联、德国、新加坡为代表。目前我国在建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社会共济模式,而且这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的改革趋势。个人责任的强化已经成为全球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共识。社会保障是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它既是经济发展的“推进器”,也是维护百姓切身利益的“托底机制”和维护社会安全的“稳定器”。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