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 普查阶段
依据收集的气象资料,大致了解露天开采矿床的地表水体、最高洪水位、地表汇水情况及自然排泄条件。对凹陷和地下开采的矿床,应大致了解含水层、隔水层产状、厚度、分布、岩溶、裂隙、构造破碎带、含水性,调查老窿分布及积水情况,预测对矿床的影响程度。
大致了解矿区工程地质岩组,大致了解断层、节理、裂隙、岩溶的发育程度,了解岩石风化程度及软弱层分布情况,调查露天采场边坡稳定性和井巷围岩的稳固性,大致确定工程地质的复杂程度。
大致了解矿区及相邻地区的地震、泥石流、滑坡、岩溶、塌陷、水体污染等,预测矿山开发可能产生的环境地质问题。
4.4.2 详查阶段
4.4.2.1 水文地质研究
对位于地下水位以上的露天开采矿床,应收集气象资料,调查矿区及其附近的地表水体和当地的最高洪水位,初步确定地表汇水边界及自然排水条件。
对于凹陷和地下开采的矿床,除进行上述工作外,还应基本查明含水层、隔水层产状、厚度、分布、岩溶、裂隙、构造破碎带发育程度和含水性。研究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与地表水体的水力联系程度,对矿床开采的影响程度,调查老窿分布和积水情况,初步确定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初步预测矿坑涌水量。对矿床疏干、排水、矿山供水做出初步评价。
4.4.2.2 工程地质研究
初步划分矿区工程地质岩组,基本查明断层、节理、裂隙、岩溶的发育程度、风化程度及软弱层分布,研究露天采场边坡的稳定性和井巷围岩的稳固性,初步确定工程地质的复杂程度。
4.4.2.3 环境地质研究
调查了解矿区及相邻地区的地震、泥石流、滑坡、岩溶、塌陷、水体污染等,研究评述矿山开发可能产生的环境地质问题。
4.4.3 勘探阶段
4.4.3.1 水文地质研究
对位于地下水位以上的露天开采的矿床,应收集气象资料,调查矿区及其附近的地表水体和当地的最高洪水位,确定采场地表汇水边界及自然排水条件。
对于凹陷和地下开采的矿床,除进行上述工作外,还应详细查明含水层、隔水层的产状、厚度、分布、岩溶、裂隙、构造破碎带发育程度及富水性。详细研究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及大气降水、地表水体的水力联系程度和对矿床开采的影响程度,调查老窿分布和积水情况,确定水文地质类型。计算第一开采水平(或基建开拓水平面以上中段)的涌水量和估算下一开采水平的涌水量。对矿床疏干、排水、矿山供水进行评价。
4.4.3.2 工程地质研究
研究矿床的岩石类型,划分岩(土)体的工程地质岩组,查明对矿床开采不利的工程地质岩组的性质、产状和分布及岩体结构和岩体质量。研究土层、矿层、岩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测定矿体及顶底板围岩的有关物理力学性质参数,如体积质量(体重)、块度、湿度、松散系数、自然安息角、抗压强度、抗剪强度。研究断层、节理、裂隙、岩溶、风化、软弱层对岩体稳定性的影响程度,确定工程地质类型。对露天采场边坡的稳定性和井巷围岩的稳固性应做出评价。
4.4.3.3 环境地质研究
收集区域内地震资料,对矿区的稳定性做出评价。具有放射性的矿区,应对辐射环境质量做出评述。对矿床开采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对矿区地质环境破坏和影响的现象,如岩崩、坍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塌陷、地面沉降、水体污染等环境地质效应,进行预测评述,提出防治建议。如矿体与煤层共生时,应收集瓦斯、煤尘和煤的自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