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办事,该当地乡镇政府投诉,县人民政府或是纪委监察局去投诉。社区居民可采用口头、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等形式进行投诉。为提高社区工作者服务水平,加强监督和管理,保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社区工作者投诉处理制度。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人们自发成立的,目的是为了居民管理,教育,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主要的任务就是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处理居住区的公共事情,调节民间纠纷,这是很有必要的。
投诉范围:(一)态度恶劣、语言生硬,训斥或讥讽社区居民的;(二)按规定应予办理而不予办理的;(三)吃、拿、卡、要,及其他变相索取好处的;(四)工作不认真负责,不能一次性明确告知居民办理事项应提交的有关手续、材料,致使居民多次往返的;(五)其他违反《怡山社区工作者行为守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