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法学院的法学院历史

如题所述

南昌大学法学院(原江西大学法律学系)始建于1980年,并于1982年招收首届法学专业本科生,是全国高校中较早设立的法学院(系)。办学三十年来,教学、科研成绩斐然,为我国法制战线输送了大量高质量人才,为我国及江西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下设法律学系、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法学研究所。此外,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江西省立法研究中心依托我院设立。学院设有法学和知识产权法两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专业为江西省品牌专业。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3门课程被评为江西省优质课程。学院拥有社会治理与法治系统工程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以及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法学一级学科为江西省“十二五”重点学科。 学院教学严谨,学风浓郁,教学质量优良,在2012年《中国大学评价》排名榜中,南昌大学法学院法学学科综合评价为A级,在国内514所开设法学专业的院校中排名45位。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比率历年在35%左右,司法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进一步适应我国法制建设对高质量人才的需求,学院不断加强教学改革,以培养卓越法律人才为目标,积极探索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及国内与国外联合培养的模式,提高学生的法学实践能力、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增加案例教学、摸拟法庭等实践教学课程,推行法律诊所课程,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方法,促进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
学院遵循青年学生的成长特点,坚持高品位、突出专业特色,积极培育学院文化,利用学生课余时间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其中法制前沿(法学学术讲座)、法观天下(法制沙龙)、辩坛争锋(控辩大赛、摸拟法庭)、法行天下(普法实践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文艺晚会)等活动在校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形成了独具学院特色的校园品牌活动。这些活动的有效开展,使学生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培育了良好的院风和学风,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20世纪以来学生在国家级以上的竞赛活动中屡获佳绩,如多人次在全国英语竞赛中获奖;2010年在第八届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全国选拔赛中获二等奖;在2011年国际电子谈判大赛中我院6名学生进入前10名,一名位居榜首。
为激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学院在法学校友的大力支持下设立了“东莞学子法学奖学金”和“‘爱在四方’助学金”,奖励和资助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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