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不休可以留到第二年再休吗

如题所述

年假不休可以留到第二年再休。
1、年假有时效期,用人单位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
2、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3、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是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4、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所在单位不扣工资和事假累计两个月及以上,单位扣发工资的;
(2)累计旷工30天及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员工,全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6)复原军人。新招工人和自谋职业回原单位工作的,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不享受年休假。
如果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
1、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2、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3、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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