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近及附加如何做会计分

如题所述

企业确认附加税时,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付税费-附加税
②当企业的附加税发生减免时,即无需支付附加税,需要在账务上冲销应付税费,同时确认减免收益.
(1)对于执行一般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税务减免需通过"其他收益"科目核算相应的减免收益,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附加税
贷:其他收益
(2)对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由于没有设立"其他收益"科目,因此需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相应的减免收益,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附加税
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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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09
企业对减免的流转税作计入“补贴收入”科目的会计处理,但是,新会计准则不仅取消了“补贴收入”科目,而且对减免税的会计处理也未作明确规定。
  新会计准则第16号的应用指南中对“税收返还”的解释: “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个人观点:直接减免的流转税款,没有发生实际的现金流出或流入的,不属于政府补助准则的规范范围。与原制度下做法一样,直接冲减“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对于直接减免的所得税,相当于减少了当期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可以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处理。
  如果计入营业外收入,则由于减免的所得税不会再重复征收所得税,会导致永久性差异。所以,直接减免的所得税还是不做帐务处理为好(和以前的实务做法一样),相当于减少了所得税费用,不要作为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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