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法院生效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双方应当自觉履行。根据调解书,抚养权由男方取得,即使女方带了一段时间孩子,也不能直接改变抚养权归属。如果女方想要变更抚养权,应当和男方达成协议,或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女方若以男方不看孩子为由主张变更抚养权,还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男方完全不尽抚养义务。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男方可以尽快将孩子接回自己身边共同生活,并争取孩子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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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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