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度的利息收入调整如何记账?漏记了去年12月份的一笔利息收入。

核算单位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原则。
2011年12月份有一笔利息收入未计提,(因为是零散账户),出年报表的时候也忘记对银行存款实际余额了。到2011年1月份对账时才发现,漏记了一笔利息收入。
一是要保证银行存款余额实际数要对上,二是要调增利润。
这样子可以不: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一、如果金额很小就没必要进行追溯调整的,直接当做今年的业务处理就可以。这是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原则所决定的。

借:应收利息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二、如果金额较大,上年度的报表又已经报出,那么就调整留存收益。做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利息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前两个均为调整分录。还要外加一个收到银行存款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三、如果金额不大,就直接将应收利息里错误部分调整到财务费用;

四、如果金额大,就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做调整,最终调整今年的期初的未分配利润数。

五、应收利息则是指企业因债券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包括购入债券的价款中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在持有期间产生的利息。不包括企业购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取的利息,应通过金融资产科目下设二级科目“应计利息”核算。

表现形式

它主要包括如下情况:

一是企业购入的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在会计结算日,企业按规定所计提的应收款收利息;

二是企业购入债券时实际支付款项中所包含的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也是对分期付息债券而言的,不包括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

扩展资料:

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已到付息期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溢折价”科目。

(二)按期计提债券利息时,应按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未减值贷款计息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额,

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本期应摊销交易费用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贷款——交易费用”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溢折价”科目。

(四)发生的其他应收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取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五)实际收到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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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03

如果金额很小就没必要进行追溯调整的,直接当做今年的业务处理就可以。

借:应收利息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如果金额较大,上年度的报表又已经报出,那么就调整留存收益。做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利息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扩展资料:

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已到付息期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溢折价”科目。

(二)按期计提债券利息时,应按已到付息期按面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其他综合收益”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未减值贷款计息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本期应摊销交易费用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贷款——交易费用”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溢折价”科目。

(四)发生的其他应收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取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五)实际收到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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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2-15
如果金额很小就没必要进行追溯调整的,直接当做今年的业务处理就可以。这是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原则所决定的。
借:应收利息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如果金额较大,上年度的报表又已经报出,那么就调整留存收益。做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利息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前两个均为调整分录。还要外加一个收到银行存款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追问

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冲减财务费用的,发生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应该不要涉及“应收利息”这个科目吧?

追答

其实应收利息只不过是个过渡科目,你把两个分录进行合并后当然就没有应收利息科目存在了,但实际上详细的处理过程是应该有的,企业实际操作时为了简便一般没有写而已。但这个地方涉及追溯调整,你不用这个科目进行过渡,那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就没办法调平了,这个科目必须结平的。你把我上面写的分录进行合并抵消后就能看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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