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和产假

请问,陕西2012年的婚假和产假各是多少?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水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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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15
这个要区分情况:
一、晚婚:婚假23天;晚育:105天,同时男方还有10天的陪护假,如果是在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二、法定婚龄结婚:婚假3天;产假:90天追问

不是说增加了产假了吗?没增加什么时间增加呢

追答

你具体的是那种情况,想问什么问题,请说清楚,这样方便我们的沟通

追问

我属于晚婚的,听说法定的产假时间增加了,我想知道是不是增加了。如果没增加,什么时间增加还是不增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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