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学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于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舞蹈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初步对舞蹈进行理论分析、研究的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社会舞蹈团体、科研单位和出版、广播影视部门。
从事中外舞蹈史、中外民间舞蹈理论、舞蹈美学、舞蹈教育理论的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 型人才,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能力要求:
1、系统掌握舞蹈历史和理论、舞蹈科学方面的基本知识。
2、掌握舞蹈历史、舞蹈理论研究的方法论和基本能力。
3、掌握一定的舞蹈专业技能。
4、了解相关的人文科学和自然学科的知识。
5、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6、熟悉有关文艺的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发展前景:
人才需求:
调研结果表明,大中小学校需要舞蹈教师不仅会跳、会教、会创编,有的地区还要兼任音乐课教学任务。为此,以舞蹈技能和师范性相整合、舞蹈与音乐相结合的“双专业”办学模式,是时代发展和学校艺术教育的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现有80%分配在大中小学从事舞蹈艺术教育工作,有18%分配在地市各级文化馆从事群艺工作,并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
专业衔接:
音乐与舞蹈学、学科教学(音乐)、舞蹈、体育教学。
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在文艺演出团体、少年宫、文化宫、群艺馆、艺术院校、中小学、大众事业单位宣传机构从事舞蹈教师、舞蹈指导、艺术体操教练、舞蹈演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