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转专业要求

如题所述

衡阳师范学院转专业要求如下:

1、确有专长,转专业更有利于发挥其专长的。

2、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其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3、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衡阳师范学院,简称“衡阳师院”,位于湖南省衡阳市,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湖南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属于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入选“湖南省2011计划”、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是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成员单位。

学校办学历史肇始于1904年创办的湖南官立南路师范学堂。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衡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衡阳教育学院合并组建衡阳师范学院。2001年2月,湖南省第三师范学校并入。2006年学校以优异成绩完成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

截至2023年2月,学校东、西两个校区面积共2166亩;设有18个学院,开设51个本科专业;拥有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在职教职工1318人,全日制在校学生2.6万多人。

转专业的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和支撑材料。

2、所在学院审核。学生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综合审查,符合转出条件规定的,在学院予以公示3日。

3、接收学院考核。拟接收学院按专业成立专家工作组,依据专业特点,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潜质潜能,并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公示3日。

4、公示及审定。教务处审核接收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公示5日,无异议的,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学籍变更。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务处统一进行学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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