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1年4月毕业的,山东济南人,工作单位和户籍地都是济南本地的。
工作时,学校把档案发到公司,公司也放到了省人才中心。
但是我今年公派出国读博,就辞职了。 公司开具了解除合同证明,并让我到学校再开派遣证,重新派遣,然后将档案放到省人才。 但是我到省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时(此时并没有回学校重新办理派遣证),那里的工作人员说,不用回学校办理,直接交240块,放在这里就行了,没有其他程序,只是要了我的解除合同证明。
我想问下,这样对吗? 省人才当时只问了我的姓名,连个身份证号都没问,就直接给我办了,难道整个济南市,没有同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