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桶装水需要营业执照吗

如题所述

销售桶装水是需要营业执照的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行为,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范围;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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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12

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健康证。

  1、业务流程许可流程:

  (1)确认公司类型,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和出资比例后,您可以到工商局现场或网上提交申请。

  (2)核名称核准后,确认地址信息,执行信息,业务范围,并在线提交预申请。 在线预审批准后,申请材料将根据预约时间提交工商局。

  (3)携带注册登记通知书和负责人的原始身份证,并从工商局获得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食品原料加工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适合食品种类和数量的场所,保持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

  (2)生产设备或设施符合食品种类和数量,并具有相应的消毒,修整,洗涤,照明,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 防虫,洗涤和处理。 用于储存垃圾和废物的废水,设备或设施; 如果保健食品生产过程具有原料提取和净化等预处理过程,则必须具有与生产品种和数量相容的原料预处理设备或设施。

  (3)有全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规章制度,以确保食品安全。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以防止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引入的食品,原材料和成品的交叉污染,并避免接触有毒和不洁的材料。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补办营业执照

1、要是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⑴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⑷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⑺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食品生产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健康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执照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销售桶装水属食品流通领域,不但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还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一般水站办为个体工商户即可,比较简便。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食品经营项目,提交辖区工商所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港、澳居民、台湾农民、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
  
  一、办事项目 : 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新证。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4、《湖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三、申请范围: 从事食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自产食品 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设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新设企业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新设个体工商户提交《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不申请字号名称的,可免交)。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2)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经营场所平面图》:
  ①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②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③出租房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使用军队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在《经营场所平面图》上用红色水笔勾勒出“从事食品流通的经营和储存的场所”。
  (4)填写经营场所应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没有门牌号、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1)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交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
  A.企业法人的负责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B.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C.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D.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即理事长
  E. 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
  ②新设企业还须提交负责人任命书(个人独资企业不需提交)。
  A.企业法人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B.合伙企业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全体合伙人的委派书
  C.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成员大会关于理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的选举决议
  ③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负责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
  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
  ②申请人还须提交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书》。负责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不需要提交《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书》。
  ③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④食品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⑤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⑥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应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对于经营散装食品的,该布局图应体现出单独的销售区域);食品操作流程文件,如供货、销售流程等。
  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食品经营企业和许可项目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所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销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存贮、运输制度、冷链销售制度等,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者还应当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2)不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可将上述制度合并,根据相关要求制定。
  ⑧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⑨补充说明:
  (1)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在“申请人签字”处签字的,指定(委托)人应当在指定委托书的“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处详细注明。
  (2)关于许可申请人
  ①已设企业申请的,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
  ②新设企业申请的,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
  ③企业新设分支机构申请的,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
  ④已设或新设个体工商户申请的,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⑤不得作为许可申请人的情形:
  A.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B.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申请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新设企业)、营业执照(已设企业)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收取该复印件,并将原件归还申请人。
  (二)受理
  1、乡镇食药监所负责受理 受理服务窗口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三)审核
  受理后,由乡镇食药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四)审批 食药监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五)发证 作出准予决定并应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向申请人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办理机构/部门 食药监局、乡镇食药监所
  六、办理时限
  1、收到申请材料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受理后二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3、作出准予决定后十日内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七、收费标准 此项目不收费
  
  
第3个回答  2012-02-18
你开一个水店是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目前办照已经很简单了。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2-15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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