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我们以理性思维看待此次代表提出的建议。我想许多人都有过犯罪的念头,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但这并不是轻犯罪人犯罪的借口,他们自己没控制住自己的行为,就应该为他们自己所犯下的错误承担相应责任,只是这后果如果太大,约束太多,承受冷眼太多,生活都没有保证的话,不仅让轻犯罪人员无法改过自新,而且会让他们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试想如果一个人连生存的工作都找不到,家人妻儿都要受到街坊邻里的白眼,每天还要面对网络上无数人的谩骂,试问这样的冷眼让人如何生存,并且父亲犯罪,儿子受限,这样应该吗,我们生活中也会遇到很多很多情况,其中的无奈也只有我们知道,轻犯罪人员大多都不是罪不可赦的人,他们也不过是社会中的普通人可能因为生活原因,一时生气而被冲昏了头脑,做出了让他们后悔的决定,如果我们咄咄逼人,决不饶恕,那无疑是逼人犯罪,他们的一生甚至孩子的一生家人的一生都直接难以生存,这样我们和那些网络喷子有什么区别呢,一次次的点滴伤害,最终把人逼到以死明志难道就开心了吗?毕竟他们只是轻犯罪人员,对人宽容,给他人留一线生机吧。“这是一个必须关注的群体和问题。”我国具有犯罪前科的人群绝对数庞大,其中大多数人犯罪的主观恶性并不明显,多数为过失犯罪(如交通肇事罪)或较轻的经济犯罪。在现行前科报告制度下,犯罪前科将会伴随他们一生。因此,他在今年两会拟提交《关于我国刑法增设成年人犯轻罪之前科消灭制度的议案》,建议适时修法增设成年人犯轻罪前科消灭的法律规定,消除已改过自新前科人员的“罪犯标签”,保障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