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养老金越涨差距越大,有人提议高于5000的不再上涨,合理吗?

如题所述

感觉养老金的差距越来越大。那些高于5000元的就不要再涨了的建议合理吗?没有什么是绝对合理的,也不是绝对不合理的 养老金之间的差距扩大了,这种差距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是允许的。不增加5000元养老金来限制这种差距当然是不合理和不现实的。 我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个人观点:

目前我国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在3000元左右,但这是平均水平。事实上,有些人大大超过了3000元以上的水平,有些人远远低于3000元以下的水平。养老金高低差距的主要原因不仅是工作特点造成的因素,还有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造成的因素。还有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这些问题是由长期的历史原因和现实因素形成的。

现实因素较好解决,容易解决,历史因素较难解决,从工作特点分析,我们在任职期间,有的从事公务员工作,有的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大部分是企业的员工,在企业员工中,有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从企业内部比较来看,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法治意识更高,公司运营更加规范。因此,这些企业一般都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按照《社会保障法》的规定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所以从这些企业退休的员工养老金会高一些;特别是国有企业中的垄断行业和金融行业,福利更高,员工收入更高,支付水平更高,所以这些企业员工退休后的养老金也相对较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相对稳定,收入水平相对均衡,差距较小,工龄相对较长。虽然缴费时间短,但被认为是一个相对较长的缴费周期。他们退休后有更高的养老金是正常的 毕竟工龄也是为国家做贡献的一种表现。不付费不是这些群体的个人行为。这是对改革进程中过去贡献的承认,在形成养老金缺口的过程中,最大的因素是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 缴费基数是任职时工资的延续,即任职时职位越高,职级待遇越高,工资待遇越高,所以缴费基数越高。虽然有措施保护下限,但最高和最低之间也有5倍的潮差。 虽然最终折算成养老金不到5倍,但如果加上工龄,加上缴费年限,最终养老金缺口将超过5倍甚至10倍,除了缴费基数的限制,不能限制工龄和缴费年限,对于长期工作,国家政策鼓励长期缴费,是一种激励方式。

以上分析是养老金缺口的原因 自退休以来,养老金缺口已经出现。在养老金调整中的“固定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方面,既要考虑公平,又要考虑激励,同时适当倾斜。 配额调整体现了公平。这部分是不管养老金水平如何,每个人调整的标准都是一样的 比如定额的标准就是每个月增加50元。那么养老金在1000元的人和养老金在5000元的人都固定增加50元。这其实是对养老金低的人的一种照顾,也是高养老金。

对人的限制,除了体现公平外,还要考虑激励,通过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来实现,比如根据缴费年限,这是鼓励多缴费、长缴费;对于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来说,对老年人的适当倾斜和照顾是一种社会价值导向,鼓励每个人都加入到艰苦边远地区的建设中来,形成一种尊老爱老的社会氛围,但是不管怎么调整,养老金高的人还是高,养老金低的人还是低。高低之间的差距永远不会拉平,差距永远存在 差距的存在也是合理的。必须上同一水平没有理论依据,实践中也不需要绝对平均。差距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鼓舞人心的奋斗精神,是对享受待遇的一种贡献和合理回报。如果都回到了平均主义的老路,大家都来吃大锅饭就是倒退。

综上所述,养老金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虽然有点夸张和片面,但是养老金差距存在是现实。解决这一差距的方法不是通过养老金。调整解决,更别说阻止养老金高于5000元的人涨了。 如果这样做了,不是对懒惰的奖励,而是对懒惰的奖励,这是严重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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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04
这样的说法肯定是不合理的,因为养老金高就说明人家做出的贡献比较大,不应该一刀切呀。
第2个回答  2021-05-05
我觉得合理,因为还要根据社会的发展趋势和老人的变化,调整出合理的养老金。
第3个回答  2021-05-05
合理,毕竟领取养老金的基数巨大,很大一部分只有1-2千元,提高他们的对改善他们生活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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