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老板叫我去帮他买东西,回来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这个算不算工伤?

我上班时间老板叫我去帮他买东西,回来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这个算不算工伤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解答如下:

看具体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1](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希望能解决你的疑惑,如需更多帮助,可以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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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27
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2个回答  2021-03-26
您好!请问老板叫你去买东西是私事还是工作上的事。如果是工作,那可以认定工伤的。另外,就是交通事故是谁的责任,交通事故按责任赔偿。如果医疗费用还补偿不够的话,公司要承担。产生残疾的话,工伤可以申请赔偿。
第3个回答  2021-03-26
认定工伤要有两个要素,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上班时间老板让你外出买东西,如果是和工作有关,那么回来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就算工伤,如果是私事,那么就有不算工伤的可能。还要注意一点,如果交通事故你负全责,那么也不能算工伤。
第4个回答  2021-03-26
因你在上班期间,受老板指令去买东西,在回来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故被算作工伤。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工伤期间享受受伤前的全部薪酬待遇,治疗期间的全部治疗费用、康复费用、生活补助、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全部由用工单位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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