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丢失后如何红冲?

我销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当月认证成功,次月税局检查发现该发票信息错误,无法抵抗,要求做进项转出,并开具不能抵抗情况说明,邮寄回来开具红冲发票,但是在邮寄的过程中发票丢失,导致发票不齐全,请问如何做红冲?税务机关说,改税由我司自己承担,真的就只能这样了吗?该发票目前还在180天内,求高手解答~~~

纳税人可以通过金税盘或税控盘两种开票系统进行申请操作,三步骤就可以完成红字发票的开具:红字信息表填开、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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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10
发票认证成功,为何又“发票信息错误”?这是不可能的问题。
发票一旦认证,证明发票无误,应该入账,不得作废,但可以“不予抵扣”。对于丢失的发票,开票单位无责任,受票单位可以到税务申请已认证证明,以开票单位提供的记账联复印件做账、抵扣,并另行说明不予抵扣理由,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然后,按照退货处理,到税务申请退货开红票证明,开票单位根据对方税务出具的开红票证明,开出红字发票。
由于此货物实际并没有退货,因此再另行开出发票。追问

认证成功是因为网上认证系统扫描认证通过,实际上该发票上面有信息错误,但是在认证的时候并未扫描出来,我也觉得很怪。如果这个发票是正确的可以到开票单位所在税务机关开具证明,加上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可以给购货方抵扣,但是该发票是不可抵扣的,只能退回发票红冲。可是开票单位所在税务机关要求发票红冲必须三联齐全!这让老夫如何是好……

追答

红冲有几种可能,其中一种过月退货,发票是退不回来的。就按此种情况申请。(别如实向税务说啊,那肯定要求退票的)
基本操作:受票单位按照原票入账,到税务办理退货证明,按红票冲减,再按正确发票重新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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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2-11
这个应该是可以解决的,上次我去税务局听到一个丢失发票的 ,好像需要登报纸什么的,具体的操作步骤还是去问当地税务机关吧 应该是属于税政科
第3个回答  2012-02-10
是很新鲜,你们公司开的票,已经认证的税票还能有假?追问

我也无奈,票是错的可以肯定,至于怎么通过认证的我也哭笑不得,要是早点没通过早就作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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