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和他的男友在07年3月共同支付了首付并带了款买了一处房产,准备结婚用。但是房产证要在08年2月份才能办下来,而且根据开发商的意思,房产证上只能写购房人一个人的名字,因为当初要用我朋友的公积金贷款,所以就写了我朋友一个人的名字,这样房产证也只能写我朋友一人名字。
现在,她的男友家里不同意这样做,并且要为他儿子争回那一半产权,所以我请教各位,是不是在办房产证之前领结婚证就可以使得房子产权各方一半?
但是如果当时购房合同和收款凭据的时间已经早于他们结婚的时间,是不是就说明这个房子是女方一人出的呢?
真的请教各位了!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