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给我具体介绍一下停薪留职

条件

[编辑本段]概述
  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
[编辑本段]历史
  停薪留职是80年代初的事物,《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收入的工作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金,其数额不低于本人原工资的20%。
[编辑本段]停薪留职手续办理
  1、职工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批准,并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如果作了停薪留职申请,却未经企业批准就擅自离职的,企业要按违反劳动纪律来做处理。
  2、停薪留职协议书的内容有: 在停薪留职期间,企业停发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停止享受劳保福利等待遇;职工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及其他费用;停薪留职期间按期缴纳费用的职工可计算连续工龄;职工在停薪留职期满前即未办理复工手续,又未办理辞职、调动手续的,企业待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可按自行离职处理,并发给离职证明书;停薪留职期限,由企业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与职工具体商定。
[编辑本段]停薪留职相关问题解答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原停薪留职人员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部颁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劳动部劳部发[1996]3 54号文件规定,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工作岗位,而职工又愿意到其它单位工作并继续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可以变更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不愿意回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停薪留职后养老保险该怎么交?
  如果和企业有劳动关系的话,企业就应该负责合同约定好的养老保险的交纳工作,不能推给个人。如果劳动者离开了原单位,那么他以前交纳的养老保险依然有效,可以继续交纳。
  停薪留职受伤的可认定为工伤吗?
  不可以。首先,既然是停薪留职,只是留给他回来时的一个工作岗位,是否原岗位,企业有权决定,停薪已在事实上说明他在留职后没有从事原单位劳动,所以才不支付工资。其次,工伤保险费是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的,既然已经停薪,工资总额中当然不应该包括“工资”。
  单位有权干预停薪留职人员从事的职业吗?
  无权干预。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从事的职业,只要是国家法律、政策明令禁止以外的,个人可以做出选择。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属合法的经营,单位规章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应以国家的法规、政策为准。
  停薪留职违约致劳动关系解除能否得到经济补偿?
  不能得到经济补偿。“停薪留职”合同有一定特殊性,有的合同制工人对劳动合同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抱无所谓态度,甚至不辞而别,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一定的影响。用工单位和合同制工人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
[编辑本段]停薪留职退出历史舞台是大势所趋
  停薪留职,大概也算“中国特色”之一种,准确地说,它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转型的产物。在计划经济时代,包括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内的一群人,手里端的是摔不破的“铁饭碗”;而当市场经济大潮来临之时,其中一些人辞职下海了,或由于其它原因离开了原来的工作岗位。可由于转型没有完成,计划与市场仍处于交汇期,于是这些人的“铁饭碗”还被保留着,计划与市场两头好处都占着,虽然停了薪水却随时可以“上岸”,重新端起“铁饭碗”。
  而现在的情况已大不相同。现在各行各业的“铁饭碗”已被打破,企事业单位用人实行的是合同制,党政机关用人也在逐步推行聘任制,这两项制度意味着,在其岗必获其薪,一个萝卜一个坑;而不在其岗,则不仅要“停薪”,而且要“去职”,没有空余的岗位虚位以待,供“停薪留职”之用。实际上,“停薪留职”使得很多人虽不在某个岗位上工作却长期占着这个岗位,占着人员编制,大有“占着茅坑不拉屎”之嫌,对于那些无岗可上的人显然不公平。在就业压力如此之大,岗位竞争如此激烈的现实情况下,“停薪留职”理应被叫停;在经济体制已逐步从计划过渡到市场的今天,“停薪留职”理应退出历史舞台。
  实际上,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的用工制度,从一开始就完全按照市场模式运作,根本没有“停薪留职”之说。而在某些国有企业,“停薪留职”制度目前还保留着,特别是一些事业单位和党政部门,“停薪留职”现象依然集中。这与这些单位或部门的“铁饭碗”没彻底打破(甚至有的至今没有打破“铁饭碗”)有着直接关系。
  从根本上说,“停薪留职”是计划与市场共同产下的一个怪胎,它不仅有违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而且它让一部分人享有了特权,制造了社会不平等。“停薪留职”退出历史舞台是时代所迫,也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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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4
第三十四条 留职停薪
(一)人员有留职停薪的需要时,可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并经人事主管调查符合留职停薪申请规定后,转呈总经理核准发给“留职停薪通知单”及离职通知单,通知办理离职手续。
(二)留职停薪期满时,当事人应到公司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申请复职或延长期限,凡未办理者,视同免职。
(三)留职停薪人员,概不保留底缺,申请复职时,如原服务单位无缺额或业务上已无需要时,则不准复职,视同免职。
(四)留职停薪作业应另参照人事管理规章中有关规定办理。

试用期肯定不行的
第2个回答  2013-10-14
不是工资按原来的%60发给你 但是你可以不用上班停一段时间休息 我就是着样咯哎苦
第3个回答  2013-10-14
就是不在原单位上班,不拿薪水,但是把职位保留住.
第4个回答  2013-10-14
停止发工资给你,职位还在这样,前提是那个时候没在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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