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美国绿卡的人士,可否申请养子女移民?

如题所述

  父母拿到美国绿卡,可为子女申请移民,申请成功后即可去美国。
  根据美国移民法,申请子女移民主要以下四种情况:
  (1)美国公民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移民不受名额的限制;
  (2)如果子女已经满21岁,但是未婚,属于第一优先类;
  (3)如果子女已婚,则属第三优先类;
  (4)持有绿卡者也可以为他的未婚子女申请移民,受益人属于第二优先类,对于离婚子女,视同未婚。持有绿卡者的已婚子女,不在优先之列。
  移民法对“子女”作了如下的解释:
  (1)婚生子女;
  (2)继子女,只要其生父和继母或生母和继父结婚时,该子女未满18岁,他就拥有继子女的身份;
  (3)未婚生子女,可借其与生母或生父的关系寻求移民身份,假如他们之间确实存在血统关系的话;
  (4)收养子女,养子女在16岁以前,由养父母合法收养,并与养父母同住至少两年。
  这里所谓的父母,不但包括生父丶生母,也包括继父丶继母丶养父丶养母。原则上,提出申请的子女,应该证明亲子关系的存在。有一点应该注意的是,养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因为收养而终止,所以养子女取得公民资格,不能为亲生父母申请移民美国。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0-28
林德华问: 我于1995年入境美国,现已获得绿卡。去年回中国大陆福建省经友人介绍与一位李女士结婚。李女士在十多年前领养一个男孩,10年来,他们一直共同生活。我们结婚后我同意当孩子的继父,并愿意一起生活和承担一切应该承担的责任。孩子的生父生母现在无处寻找。请帮助我回答几个问题: 1.我是否可以同时申请我妻子和她领养的孩子? 2.如果可以,申请那个领养的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3.找不到孩子的亲生父母,如何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 4.申请到移民排期需要多长时间? 答: 1.如果你的妻子在法律上已经在中国完成收养其儿子的全部程序,而他在你们结婚时没有超过18岁,那么你可以在申请你妻子的时候同时申请她的儿子。 2.你如果想在美收养这个孩子,你首先要与这个孩子住满两年,并且他不能超过16岁。 3.孩子的出生证明应该由中国当地民政局办理,具体手续要向当地主管单位询问。 作者:陈梅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