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满一年,也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方辞退怎么赔偿?

本人2010年8月10与公司签署一年的劳动合同,2011年7月7号在未满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被公司单方辞退!也没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这种情况应该赔我一个月的工资还是两个月的工资?

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合同,当然期间你并没有违纪等重大事情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责任。如果是这样的话,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应当支付你一年二个月的赔偿,还有就是未提前通知的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也就是三个月工资,前提是你本人同意不延续合同期限。具体请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机构。追问

还能在帮我说清楚,是依据劳动法哪一条!我要写仲裁书!

追答

劳动合同法47、48条、87条,赔偿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7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8-04
要赔偿你三个月的工资。其中代通知金为1个月,经济补偿金为2个月(双倍)。
第2个回答  2011-08-04
两个月
其中:一个月为经济赔偿(满一年给予1个月,超过半年不到一年按照一年计算)
一个月为待通知金(未提前30天通知的补偿)
第3个回答  2011-08-04
一般是不会赔的,实际经验告诉你
第4个回答  2011-08-04
两个月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