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7-25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
1、未成年人的户口不能单独迁移,如果当事人的户口在原籍(娘家)未迁出的,当事人的子女及配偶在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要求;
2、前且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孩子与配偶的户口,都可以迁入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
3、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尚未申报户口的,可以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当事人户口未随迁的前提下);
4、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当地的村(居)委会负责人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