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后报到证(蓝色的那个)放在哪?

我是2009年7月毕业的师范生,和江苏的一所高中签订就业协议,没有编制,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的人事代理,当时把报到证交上去了。现在我再外地找工作了,请问我到新的单位还需要从新办人事代理么?我的报到证应该由我自己拿着还是放在原来的人才交流中心啊?
办完人事代理后,报到证必须交上去么?问什么我去交流中心要报到证他不给,说如果要那就把我的代理的东西从我的档案里抽出来?

有些地方一报到报到证就收了,有的地方是复制一份给你并且盖上章,有的地方是验证之后返还给你,尤其是给你之后一定要保管好!你当时交了,就办理档案的托管了,就应该有着档案的编号,只需要提供档案的编号等内容就可以调取档案了!

你既然在那托管了档案,至于档案的移交等存放参照下面的方法:

就业单位如果有人事档案的管理权那么让单位开具《调档函》在江苏那的人才中心调取就可以了啊!如果你就业的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又不接收档案的话,那就是让其放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如果接收人事档案,但没有人事档案的管理权,那么就要存放在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进行托管,至于具体的托管手续请提前咨询就业单位和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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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3
报到证应该是交给第一个报道的单位,然后他放到档案里的,你当时办人事代理的时候必须给它,不然没法给你做人事代理。到新单位不会要报到证,但是如果新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资格,最好办理个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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