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贷款无力偿还怎么办?

5年前因做生意缺20万.之后就在老家的信用社贷款了10万,担保人是信用社的职员,是同学关系,后来生意亏损了,之后就一直没能力偿还,家里还发生了许多事,有5年的利息没还,现在政府在彻查这些不良贷款,要求我回去解决,可我自己还欠了一屁股债,要债的人三天两头上门,没办法只能每月还几千元,还是自己的工资,现在的情况是信用社的担保人必须要我回去解决,不然上级就撤他的职位,可我回去了又能怎样?如果强制执行我宁愿坐牢,家里也没财产抵押,该怎么解决求专家帮忙,我实在是没办法了.

信用社贷款无力偿还办法: 有抵押物的话,如果信用社像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判给信用社,如果是农户贷款无抵押担保,如果可以的话, 你可以向信用社反映实际情况,申请减免利息,但是成功的机会不大,成功的话利息减免,就还本金了,是担保贷款的话,信用社就找担保人要钱了的。
而且,从法律的角度,你应该不负连带责任,道德上需要帮偿还。真如果长期还不了,最后会形成信用社的呆账坏账。不过你不偿还的情况就会被记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形成个人污点。对以后贷款和其他许多方面都有负面影响。
另外,信用社贷款确实没有偿还能力时应当主动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争取延长还款期限或者分期归还。在协商时,最好是提供本人无力偿还的证明,比如失业证明,破产证明,疾病证明等等,这样银行能够酌情考虑,可能会同意贷款人延期还款。信用社要么向法院起诉,要么你同信用社协商推迟还贷。都没有偿还能力,起诉对信用社没实际意义,一般都是推迟还款。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同信用社协商还款计划,推迟还款时间。再就是要努力挣钱。过期的利息也是可以协商的,不过一般对个人尤其经济上不是很富裕的一般都会由信用社定。
最后,在信用社贷款未按期还款,根据当时签订的贷款合同,在逾期后还将会收到逾期处罚。也就是说除了正常利息在还有相应的处罚利息,这样需要还款的额度将会越来越多。对于长期恶意欠贷者,信用社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欠贷者的一切家产,包括存款、汽车、大型家电等都在执行范围内。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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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12
《担保法》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该职员为你提供担保的时效已经超过法定时间,可以免除责任。但是你的债务责任是不可能免除,要敢于承担,没有资产可以还款,仍然是呆账,最坏就是被行政拘留吧。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7-09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如担保人没有脱保,则由贷款人与担保人共同承担吊连带还款义务。贷款人无偿还能力的,由担保人偿还,但保人偿还后可向贷款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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