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有一个非常紧急的问题希望大家能帮忙,是这样的:我是天津师范大学的应届毕业生,6月份的时候在天津签了三方,单位有集体户口,可以存放户口,我之前的户口是在学校,现在想把户口迁至单位,我是六月十日将三方交到了学校,那会儿学校已经把我在天津的户口销掉了,昨天拿到了我的户口迁移证,上面的迁移地址是回原籍,我想问一下这个地址还能改回天津么?我已经在北方人才交了1500的落户费了,要是学校不给改迁移地址,这个费用人才市场能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