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先打后反击至她人轻微伤我要付何责任?

由于邻居关系不和,我母亲和邻居发生骂架之中对方先动手打了我母亲至轻微伤,我到晚上才接到电话才知我母亲被打一事,如是我开车去了母亲的住处向打我母亲的邻居家骂了几句娘,第二天我想请村干部调解,由于他们干部在县城没回来,于是等到第三天下午4点多我和村干部去邻居家做调解,看她为什要动手打我妈。在调解中双方又发生口角,我骂娘,结果对方又一次先动手打了我一耳光,我是一个重残疾人,(只有一手,一只脚,装了假肢,)我很气我被人打,我妈也被人打,我想还击,那怕是以卵击石,结果被村干部和我妈劝阻栏住了,被劝回了家的马路边,可她(邻居)却又追到马路来骂脏话,于是我也骂娘(脏话),骂着骂着双方打了起来,在打的过程中我一支手死死的抓住她的头发,她一双手抓住我的一支手,我没有第二支手反抗,在你推我推中她先倒在了马路边上,我的手还是抓住了他的头发,按倒在地之后她的手就来抓我的下部,于是我就把她的头在地上按了2下之后她松了我也松开了手,她爬起来后却又跑到我家摔东西,闹死闹活的。现在她去了医院做检查。我也被她抓伤了,前两天我妈也被她打伤了?

双方都动了手就是打架斗殴,相互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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