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买的商住两用期房,地下两层,地上29层。1-4楼是商场。我家是11楼。当时图纸上在次卧窗下有连廊,我问连廊是什么,售房说是防火的,12层以上建筑都要有,我问挡光吗?售房说是一段小走廊,很矮,不会挡光。结果真正收房的时候才发现,次卧窗下是商场的通风井,约一米宽,过了通风井才是连廊,通风井和连廊合计约有两米宽,导致次卧终年不见天日,阳光最强的时候也照不进来。想问下应该怎么办?这算不算侵犯我的采光权?我应该以哪条规定为依据向开发商讨说法?求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