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一份公司考勤制度!

如题所述

  考勤制度

  为加强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制度。
  1. 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应公司全体员工
  2. 考勤方法及考勤效用
  2.1公司员工凭厂卡在上、下班规定时间内进行打卡,公司相关部门通过考勤系统进行相关数据收集。
  2.2保安、实习生通过考勤钟进行打卡。
  2.3考勤与工资挂钩,考勤与全勤奖挂钩,考勤与年终奖挂钩。
  3.员工考勤标准、纪律
  3.1日常考勤
  3.1.1公司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
  班次一: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至5:30。
  班次二:上午7:45至11:45;下午13:15至17:15。
  其它特殊部门工作时间见附表—、二—《员工班次设定表》《员工打卡时间设定表》。
  3.1.2正常情况下员工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时间。特殊情况下因生产需要的部门会安排周六加班,周日休息。
  3.1.3员工正常上、下班内不得迟到、早退,未在正常规定班次时间内上班的,按迟到计算,未按正常时间下班的按早退计算。
  3.1.4迟到或早退的员工,当月迟到或早退时数累积超过15分钟的,不计所有迟到或早退时数内工资(计时员工按每小时基本工资核算,计件员工按基本工资为450元进行计算),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3.1.5正常上、下班时间内未经请假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计时员工不计旷工时数内工资,旷工员工取消当月全勤奖;连续旷工3天(含3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不计发当时所有未发放工资及全勤奖。
  3.1.6当月各类事假累计时间4小时以上(不含4小时)的,不计全勤奖;当月病假1天以上(不含1天)的,不计全勤奖。
  3.1.7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时间段、在规定打卡机处进行打卡,不得代人打卡、托人打卡、不得未上班偷打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执行相应行政处理;未上班偷打卡按旷工计算,不计当月全勤奖。
  3.1.8未打卡员工必须在1天之内到人力资源部签卡,不按时签卡者,财务部及人力资源部有权不受理核算其当天工资。
  3.1.9员工每月可签卡两次,签卡3次(含3次)以上的,取消当月全勤奖,
  因公事(含出差不到1天的)和请假员工签卡除外。
  3.2出差考勤
  3.2.1员工出差1天(含1天)以上的,出差之前均应填写《出差审批表》,主管以下人员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批,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审批后《出差审批表》交由人力资源部考勤。特殊情况需延长或缩短出差时间的,回中旭商学院公司后24小时内,必须到人力资源部补办延长工缩短出差手续,即按《出差审核表》填写“实际出差时间”,并再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再次审批。
  3.2.2无特殊情况不按出差程序审批的,按缺勤处理。
  3.3请假考勤
  3.3.1请假员工需填写请假单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经相关人员审批后,方可交人力资源部考勤。
  3.3.2有工具、厂服等物资的员工,请长假前需将相关工具、厂服等交指导工(班长)或相关负责人,并由指导工(班长)或相关负责人在请假单签名处签名确认,人力资源部依此办理手续。
  3.3.3请假7天(含7天)以上人员视同长假人员。长假人员需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长假手续,即递交厂证、并做相关登记。未上交厂证或未配合做好相关登记人员,视同旷工处理。
  3.3.4长假到期员工,需在回厂后24小时内到人力资源部销假;请长假提前回厂未及时销假的,以实际假单日期处理;请长假推迟假期未在回厂后24小时内销假的,延长的时间视同旷工处理。
  3.4加班考勤
  3.4.1加班人员须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相关人员审批,交人力资源部考勤,加班时间内按规定时间段打卡;未上交经相关人员审批后的《加班申请表》,或未打卡的,均不予核算加班工资。
  3.5保安、实习生考勤
  3.5.1保安员考勤通过考勤钟进行,每月底人力资源部汇总,并提供给财务部,并依此核算工资。
  3.5.2实习生考勤通过考勤钟进行,新来实习生到人力资源部实施登记后,考勤通过西门保安处考勤钟进行考勤。
  4.请假、加班程序及假期标准
  4.1请假手续办理
  4.1.1请假前由员工本人填写《请假条》,写明请假年月日,小时假需写清具体时间段,并交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负责在请假单上标明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类别。
  4.1.2请年假前先到人力资源部查询应享受年假天数,再由请假人填写《年假申请》,写明请假年月日,交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交人力资源部考勤。
  4.1.3请病假需提供镇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婚假需提供结婚证明;计划内生育产假需提供准生证明、出生证明,无准生证明视同事假处理;丧假需提供死亡证明。
  4.2请假审批权限
  4.2.1 经理级人员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4.2.2主管(助理主管)级人员请假由部门经理审批。
  4.2.3指导工(班长)级人员请假由部门主管、经理审批。
  4.2.4普通员工请假1天(含1天)以下的,由指导工(班长)、主管(助理主管)审批,1天以上的由指导工(班长)、主管(助理主管)、经理审批。
  4.3加班手续办理
  4.3.1加班人员须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人力
  资源部对加班审批程序进行监督确认。
  4.3.2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不按正常审批程序加班的人员,进行抽查了解,并将异常情况提供给财务部,财务部依此作为工资核算依据。
  4.4各类假期标准期限
  4.4.1 产假标准期限:90天
  4.4.2婚假标准期限:3天
  4.4.3年假标准期限:工作满1年享受6天年假;工作满3年享受10天年假;工作满5年享受14天年假。年假必须在当年休完,当年未休完的一律作废,不可累计至第二年休。
  4.4.4丧假期限:1至3天
  丧假界定范围: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享有丧假。
  4.4.5工伤假(工伤医疗期):按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4.5国家法定假标准
  元旦 1天
  春节 3天
  劳动节 3天
  国庆节 3天
  5.请假、法定假、加班工资计发标准
  5.1请病、事假人员请假期间内不计发工资。
  5.2请产假、婚假、年假、丧假人员请假期间内,属计件人员的按当地最低保障工资标准计发;属定薪人员的按月度基本工资计发,工作天数均按26天标准核算;工伤假按工伤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5.3加班工资计发标准
  5.3.1管理人员、写字楼文职人员,周日加班计算加班费;计件人员加班均计加班补贴。
  5.3.2计时员工加班,按基本工资作为基数,换算成每小时平均工资,工作天数按26天进行计算,实际加班时数乘以平均小时工资即为加班工资。
  5.3.3计件员工加班除计算计件工资外,并按每加班一小时补一元加班补贴规律进行加班补贴计算。
  6.部门职责
  6.1人力资源部职责
  6.1.1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考勤统计,包括日常考勤、出差考勤、加班考勤、各类假期考勤的相关资料统计,并将相关数据提供给财务。
  6.1.2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加班申请的审批程序的监督管理。
  6.1.3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请假审批程序的监督管理。
  6.1.4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员工按规定进行考勤;负责对违反考勤纪律员工进行处理。
  6.1.5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考勤纪律的宣传及监督执行。
  6.2财务部职责
  6.2.1 财务部负责依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考勤统计资料核算工资。
  6.2.2财务部负责凭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员工加班审批表、出差申报表对照人事系统打卡情况进行符合性审核,并依此进行工资核算。
  6.3其它各部门职责
  6.3.1各部门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监督本部门员工按规定考勤,对违反考勤纪律员工上报人力资源部处理。
  6.3.2各部门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对员工做好相关考勤纪律或制度的宣传。
  7、员工违反以上考勤纪律,均可依实际情况进行通报批评、警告、辞退等行政处分。
  8、相关表格
  《年假申请》
  《请假条》
  《签卡申请单》
  《加班申请表》
  《出差申批表》
  《新入职月薪员工申报表》
  《车缝部培训人员合格统计表》
  《入职/调职员工试用期合格申报表》
  《请长假人员统计表》
  《每月半天以下请假人员统计表》
  《每月调职员工申报表》
  《每月新入职员工汇总表》
  9、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参考资料:中旭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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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2
你应该要个专业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让你一劳永逸。比如《考勤制度》里,如果你没有界定旷工的小时限制,那么人家下班前10分钟打上班卡,下班按时打下班卡,你最后都界定不了旷工,只能按迟到处理。企业管理类似这样的漏洞很多,最终会搞得企业焦头烂额。而专业的规章制度里把这些漏洞都给你弥补上了,这样的管理制度你只要在百度上搜下“劳杰士劳动合同书介绍”就能找到这个管理制度集,你拿来就能直接用,效率很高的,给你100%的省心和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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