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欲存于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但本人在外地工作,请问外地公司需出示哪些材料?何种商调函?

本人大学毕业时尚未就业,因此档案从学校寄回户口所在地的北京朝阳人才,在此期间,本人找到上海工作,档案仍想留在户口所在地的人才,是否可以?需要该上海公司出示哪些证明?
本人知道的有:在职证明、商调函。该商调函需盖“委托存档机构人事章”但是公司说是针对上海的,不知道对北京的有没有效。
望知情者详答,万分感谢~~
档案大事,非诚勿扰。

你已经把档案放在朝阳人才了,跟上海的工作应该没有关系啊,继续留着就可以了吧,然后交点档案管理费。不知道你有没有报到证,你的报到证上写的单位就是你的就业单位,如果你已经在朝阳人才报到了的话,就算是在朝阳人才就业了,档案也是要放在那里的。不过你最好是去问清楚朝阳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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