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税收优惠包括哪些形式

如题所述

  1.特定人数的税收优惠
  特定人数的税收优惠是指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力资源方面的条件是企业从业人员在特定数量范围内,特定人数是一个静态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要求企业的从业人数不能超过特定限额,以满足“小型”的标准,具体是工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所以企业在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前应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获取准确的从业人员数据,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
  2.特定雇员的税收优惠
  特定雇员的税收优惠是指只针对特定雇员,只有企业雇佣了特定人员或特定比例人员才能享受的税收优惠。
  (1)高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
  高科技企业具体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高科技企业税收优惠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对企业雇佣的高科技人员的比例有一定的要求。
  (2)动漫企业的税收优惠
  根据《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文市发〔2008〕51号)要求,认定为动漫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或通过国家动漫人才专业认证的、从事动漫产品开发或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必须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3)其他类型企业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1〕81号),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要求企业拥有取得注册登记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人;其企业生产人员如超过20人,则其拥有取得注册登记的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全部生产人员的1/6。
  (4)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
  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大体包括三类,政策分别指向残疾人员、下岗人员和随军家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第三十条,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的加计扣除比例为100%。
  支持下岗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具有时效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已被全文废止,支持受灾地区重建的税收扶持政策关于招用当地因地震失去工作的城镇职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建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也在逐渐停止执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对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
  3.人力资源提升的税收优惠
  员工的教育培训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但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一般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作为税收优惠的一种形式,部分高科技企业的教育培训费用扣除标准高于工资、薪金总额2.5%。
  上述税收优惠体现在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而财务往往又只是事后核算,所以应加强部门协作,进行全程税收优惠管理,以用好人力资源中的税收优惠。
  首先,构建部门协作机制。企业制定人力资源计划时要考虑税务需求,税务部门要对企业人力资源进行税务分析,以实现对企业人力资源税务方面的全程管理。
  比如一些高新技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没有与财务部门建立互动,财务部门年底才发现企业的研发人员比例不合规定,此时已无法补救,甚至最后因此铤而走险,伪造相关文件资料,骗取税收优惠。
  对此,可以构建财务部门与人力资源部门的协作机制,财务部门可以将人力资源中的税收优惠以清单的形式报送给人力资源部门并及时更新,按时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现状进行税务分析,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分析报告。人力资源部门在制定人力资源计划时也可以征求财务部门的建议。
  其次,适当选择雇佣方式。企业在选择雇佣方式时,既要遵守《劳动合同法》,又要在守法的基础上进行税务考量。比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5号),“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残疾人,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劳务派遣单位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所以用工单位如果要享受安置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就不能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
  又如在高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要求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而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企业,研发人员还包括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只要全年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即可。
  再次,加强学历、岗位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动漫企业认定对雇员的学历有一定要求,动漫企业、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还对雇员的执业资格和认证具有要求,所以企业应做好学历、证书等管理,以满足税收优惠认定的条件。
  此外,税收优惠可能还对雇员的工作岗位有要求,比如高科技企业税收优惠要求雇员从事科技工作、研发工作等,在认定上一般是看雇员在劳动合同中的职位描述,所以企业要加强劳动合同的规范工作,对岗位调整、变动的也要及时保存相应文书。如果存在某些雇员本公司只负责发工资,而社保在其他公司发放的,应对雇员性质进行判断,分析其是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并视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应对。
  最后,改进人力资源管理、决策的成本分析。当税收优惠作为一个变量纳入人力资源管理、决策之中时,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分析将会更加合理、有效。第一方面,税收优惠虽然可以节税,但享受税收优惠本身是有成本的,所以要注重成本效益分析。采用税收筹划的方式考虑如企业为了享受某些税收优惠,改变经营管理的成本、申请税收优惠的成本、后续管理的成本是否与税收优惠匹配。当然有些税收优惠本身还有经济溢价,比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不但是享受纯粹可计量的税收节省,还具有品牌溢价,企业对此也应该综合考虑。
  另一方面,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决策的成本分析。在没有引入税收变量时,人力资源的管理、决策不能反应经济决策的完全成本。以教育培训为例,高科技行业在进行决策,分析教育培训成本与效益时,不考虑税收变量将虚增教育培训的成本。再如高新技术企业要增加研发人员时,因为工资、薪金、奖金、津补贴、社保、公积金等都可以加计扣除,等于企业的该类实际支出只是账面的一半,考虑税收优惠,企业的决策将更加合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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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19
人事局和劳动局在市府里面,办事的估计要到福门附近那个大厅。
是高级人才还是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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