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一下,经常出口的时候,需要报关用的箱单发票。
但是有时候客户需要按他们要求重新提供一份箱单发票。
想问一下,客户进口清关用的和我们报关用的是不是一份?
可不可以提供一份价值低的箱单发票供客户清关和减少关税用?
这样随货的那一份会不会影响客户清关?
我的意思是,出口的时候一份箱单发票,实际价值,核销退税
另寄一份不一样的箱单发票给客户,价值偏低,方便客户少交关税
不知道可行否。
回答者请留下QQ,原料药行业
那随货那一份到哪里去了,价值不一样的话,他们海关会看到我们随货的那一份,那海关如何计较?
求教。。。。
随货? 你的意思是你的原始发票清单随货出去了吗?
这种情况我们一般操作是,做两份单据,一份收汇的(真实的金额),另一个是客户清关用的。,两份一同寄给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