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6-12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这份保证书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是无效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保证书是违反劳动法的,应当认定为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1-26
在公司入职前签的保证书,三个月内不离职,如果离职公司将扣除押金,这份保证书不具有法律效力。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享有人身自由权,保证书变相的限制劳动者不能离开公司。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发放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公司入职前签的保证书,三个月内不离职,如果离职公司将扣除押金,属于违法扣押劳动者财物,不受法律保护,保证书也不具有法律效力,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单位,不得扣留劳动者个人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3个回答 2011-08-19
你放心,无效。公司无权约束你们的离职,更无权扣押金和工资
第4个回答 2020-04-14
保证书是什么东西?是找保证人吗?要2个保证人,是在代理人协议里面的。不知道是不是就是你说的保证书了。押金是要的,500元,不过不是所有公司都要。以前在阳光保险,入职的时候没有要求押金。具体看你进什么公司。还有,保险入行要谨慎。特别是年轻人,如果没人脉,是很痛苦的事情,而且没有底薪。很多人熬不住一两个人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