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揽了全责对以后有什么影响??

如题所述

1、涉及人员伤亡的揽全责前要三思

只要有人员伤亡,要严格按照交警的认定结果进行事故责任划分和处理,这涉及到后期有可能的无尽的赔偿费用和各种超出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之外的赔偿,如果贸然承担全责,这部分赔偿则有可能自费。

特别是与骑电瓶车或者是摩托车相撞,导致对方伤亡的。摩托车往往都没有上保险,对方有可能还会主动要求你揽全责,就算对方提前跟你讲好了不追究你责任,也不要揽全责。

因为你不能保证对方后期会变卦,否则的话到时闹上法院,口头承诺或者与对方自行签订的协议是不起法律效应的,法官只看双方的责任认定情况;而由于此时责任认定书上你是全责,最终还是判你赔偿所有费用。

在涉及人身伤亡的情况下,最好不要轻易揽全责。

举个例子

在碰撞当时,非机动车驾驶人脑部受到撞击,但当时并没有出现什么异常损伤,但后期进了医院却因为颅内出血等原因不幸辞世,那么,这起简单的交通事故就演变成为交通肇事罪,拦了全责就麻烦了。

即便没有这么严重,一旦对方开始耍赖摆你一道,就有可能让你陷入到对方无休止的索赔起诉中,且基本上起诉一次,你就得赔一次。

2、没购买不计免赔险,不要轻易揽全责

如果没有购买不计免赔险的,在事故中判全责的话,保险公司有20%的免赔率,只赔你80%,剩下20%的费用需要你自己承担。所以如果没有买不计免赔险,千万不要轻易揽全责,否则你需要负担本不属于你的承担的事故损失费。

交通事故发生后,特别是有人员伤亡的事故,应当在通知了交警后,第一时间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

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陈述事故发生经过,监督交警公正的认定责任归属;在没有保险公司指导的情况下,特别是事故结果尚未确定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图省事揽全责。不要在没有保险公司指导的情况下与对方签署赔偿协议或垫付医药费。

总而言之,不要贸然的在事故现场或是未确定对方伤势的情况下揽全责,其次注意双方口头承诺或自行签订的协议不起法律效应。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

(4)致一人以上重伤且具有毒驾、酒驾、无照驾驶、肇事逃逸等特殊情形,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等等。

这些情况,都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所以说,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和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在一定情况下,会直接影响到您交通事故的行为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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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4-18
保费上浮跟全责不全责没关系,只跟你使用保险次数有关。一般3次一下不优惠但也不上浮。超过一次上浮10个点。超多了有可能下年保险公司不卖给你保险。出了事故损失太小的话就没必要用保险,揽全责只要防止对方赖上你就行,警察处理事故时有时也会建议:事故不大,出于保护弱者方让有全险方担全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9-25
将承担全部责任。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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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5-10-14
不急着拿车真没必要揽全责。赔付是一个问题不是所有钱保险都赔付。所以有可能多花钱。而且面临下年保费上浮
第4个回答  2015-10-15
看事故大小了!财产损失2000内,医院花费最好别过5000,因为10000中包括医药和误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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