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办的社保卡,每月扣钱。辞职了没交钱该如何处理。自己怎么去交!等以后有工作了再交会不会有影响!
2 社保使用的地方,对我有多大的益处!要交多少年后能享受什么?
3 我现在在厦门如果去别的地方工作比如去浙江社保怎么弄过去?
4 现在的社保有提现金吗?
谢谢现在能想到的问题都在这里了,请高手逐一回答下!请不要复制别人的很长的东西。不知道请不要回答!
大哥 不是我懒!是保险法确实太长了。而且这么多信息我不知道那些是答案?请直接回答下行不?
追答回答多了,你说不要很长的东西,回答少了,说明不了问题,你的事情不好办。
总之,社保对劳动者来说肯定是好事。我摘录几条《社会保险法》的内容给你看吧。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我再补充回答一下你的第3个问题。
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9条和第32条规定是可以转移的。其中养老保险跨省的转移办法详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省内的和同城的,按各省规定办。医疗保险的转移办法因今年7月1日起才能进行转移,具体办法不详,所以最好咨询当地社保局,他们的解释最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