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外对学术道德的研究现状怎么样?以及该课题研究的发展趋势怎样?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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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美国:体系较为完善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逐步建立了遏制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系统机制。首先,在美
国,遏制研究学术道德失范行为是有法律依据的。1980年前后,美国科学学术道德失范行
为案件频频发生,这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1980年,国会众议院科学技术委员会专
门针对这一问题召开了听证会。1985年,国会实施了《健康研究扩展法案》,确立了应对
科研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制度框架。该法案规定,对于卫生部资助的研究项目,一经发现
有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就要没收所获得的项目资金。1986年,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宣布了
《研究资助和研究合同指导原则》,对有关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指导原则做出了相应的规
定。1989年又公布了《发生科学不端行为的研究机构的责任》。2005年5月,卫生部宣布
了《针对研究不端行为的公共卫生政策》,对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调查做出了更加详细的
新规定。
1999年,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出台了联邦政府层次研究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总体指导
原则。这份政策文件规定,国家卫生研究院、国家科学基金会等资助机构对研究学术道德
失范行为有最终决定权,但预防、制裁和调查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责任首先要由研究机构
来承担。【1】
美国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和大学层次都建立了专门负责处理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机
构。1989年,国家卫生研究院设立了科学诚信办公室(osl),卫生部副部长办公室设立了科
学诚信评议办公室(OSRI)。1992年,卫生部把这两个机构合并,成立了研究诚信办公室
(ORI)。1993年,研究诚信办公室成了卫生部的常设机构,专门负责调查和处理美国政府资
助的研究项目中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从总体上讲,美国的学术研究机构特别是大学都能
对研究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做出迅速的反应,一般每所大学都设有科学诚信办公室或研究诚
信办公室这样的机构,这些机构有常设性的,也有临时性的,它们能够及时调查学术道德
失范行为事件,调查结果要向校长汇报,由校长来决定最终怎样处理。
Illgax Planck Geselischaft(MPG)of Germany,http://ww.mpg.de/.
武汉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第7页
1J.2加拿大:建立人权和利益问题的审查机制
加拿大的每一所高等学校都设有学术伦理审查办公室(Ethic Renew O伍ce,ERO)专门
负责审查教师在科研活动中是否有违背学术伦理的行为,其日常工作直接对分管科研工作
的副校长负责。其审查范围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有关人权的伦理审查。二是有关
利益问题的伦理审查。其中有关利益问题的审查最为核心的审查就是鉴定课题研究中是否
涉及到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名誉权,是否有剽窃或潜在存在的剽窃、投机取巧、伪造数据、
发表虚假成果等问题。课题组必须提供有说服力的材料、证明等,进而帮助学术伦理审查
办公室顺利进行审查工作。同时与教师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制使得教师不愿在学术活
动中出现违背学术伦理行为。尊重科学、追求真理的文化传统成为教师们遵守学术伦理规
范的思想基础。
1.3.3德国:防范措施以科学界自治为主
1997年,德国马普学会通过了一项内部规定,提出了解决科学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事件
的方法。一旦发现某个研究所出现了科学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该研究所就要立即对此事进
行正式的内部调查,调查结果要向马普学会的副主席汇报。被举报有科学学术道德失范行
为的人在两周内可以为自己辩护,在这之后的两周时间内马普学会才会做出是否需要正式
调查的决定。马普学会成立了常设委员会,专门负责调查科学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该调查
委员会的主席由马普学会理事会成员担任,他必须与马普学会及其下属研究所没有任何关
联。调查委员会对是否存在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采取怎样的惩罚措施。具
体的惩罚办法包括警告、没收研究资金、开除和法律指控等。
马普学会制定了《研究行为规范》,并于2000年l 2月宣布,所有在其下属研究所任职
的科研人员都要签订协议,保证遵守《研究行为规范》。该鬈规范》要求研究人员的实验
数据保留至少十年时间以供查阅。另外,马普学会理事会为年轻研究人员开设了研究道德
培训课程。【l】主要为大学研究活动提供资助的德国研究学会也制定了《研究行为规范》。
研究学会要求每所大学都要对学生进行科研规范教育。每所大学都要保证设置一名调查
员,专门解答年轻的科研人员对实验室中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疑问。对于没有根据《研
究行为规范》制定具体规定的研究所,研究学会不予资助。德国著名的大学不断出台有关
研究道德的规定,特别重视对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迅速调查和处理。
1.3.4 日本:有关措施还在不断完善过程中
日本的一些资助机构和研究所早就实行了一些措旌遏制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但各种造
假事件还是时有发生。特别是去年以来,学术道德失范行为问题在日本引起了激烈的争论。
这促使一些政府部门和研究资助机构重新考虑相应的对策。日本文部科学省于2006年2月
成立了一个特别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任务就是研究如何改革文部科学省的竞争性研究资
金,以利于有效地减少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该委员会提出的改革措施将从下一个财政年度
fl】Code of conduct for scientists,Science CounciI of Japan,30ct2006.
第8页武汉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开始实施。
2005年12月,日本学术会议决定,针对捏造论文数据等学术界存在的学术道德失范行
为,制定新的“科学工作者行为规范”。日本学术会议为此设立了专门委员会,该委员会
成员除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人员外,还包括法律专家和社会学家。2006年10月3日,日本
学术会议公布了“科学工作者行为规范"。【l】行为规范共11条,要求科学工作者个人应正
直、诚实、自律,在学术研究中不造假,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术环境而努力;要求大学及学
会等组织对学术研究中出现的学术道德失范行为迅速查明真相,及时公布结果,同时帮助
年轻的科学工作者了解学术界过去发生的不正当行为,并引导他们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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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24
研究很多,但是不深入
趋势是 从制度上进行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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