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计界的大侠们好,请教一个问题,希望不吝赐教,本人不胜感激!

我们是铁路施工企业,因为施工的需要,我们需要交纳一些施工配合费用,与业主签订合同之后,他们不出发票,只是一张收据,请问业主的收据可以计入成本吗!

不可以计入成本。如果计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予扣除。

建议使用正式发票。可以到税务局代开追问

是业主开的收据!

追答

业主也不行。业主管不着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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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09
发票和收据都是原始凭证,它们都可以证明收支了某项款项;发票可以作为报销的凭证,列入成本费用;而收据仅仅能够证明发生的现金关系,而无法列入成本费用。一般没有使用发票的场合,都应该使用收据。是重要的原始凭证!至于能否入账,则要看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等,这时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 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如收到下属单位归还的借款,因为收到借款不存在纳税义务,所以可以向下属单位开具税务局监制的收据。
第2个回答  2011-12-09
只有纳税过的材料税务局才承认,所以收据税务局是不认可的
第3个回答  2011-12-09
收据不能计入成本。追问

呢就得补开发票!

追答

是。可到税务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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