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肯的故事

15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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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3

1.林肯的独断

总统林肯,在他上任后不久,有一次将六个幕僚召集在一齐开会。林肯提出了一个重要法案,而幕僚们的看法并不统一,于是七个人便热烈地争论起来。林肯在仔细听取其他六个人的意见后,仍感到自己是正确的。在最后决策的时候,六个幕僚一致反对林肯的意见,但林肯仍固执己见,他说:“虽然只有我一个人赞成但我仍要宣布,这个法案透过了。”

林肯这种忽视多数人意见的做法似乎过于独断专行。其实,林肯已经仔细地了解了其他六个人的看法并经过深思熟虑,认定自己的方案最为合理。而其他六个人持反对意见,只是一个条件反射,有的人甚至是人云亦云,根本就没有认真思考过这个方案。

既然如此,自然就应力排众议,坚持己见。因为,所谓讨论,无非就是从各种不同的意见中选取出一个最合理的。既然自己是对的,那还有什么犹豫的呢?

2.林肯的幽默

早在读书时,有一次考试,老师问他:“你愿意答一道难题,还是两道容易的题目?”林肯很有把握地答:“答一道难题吧。”“那你回答,鸡蛋是怎么来的?”“鸡生的。”老师又问:“那鸡又是从哪里来的呢?”“老师,这已经是第二道题了。”

林肯微笑着说。 一次,林肯步行到城里去。一辆汽车从他身后开来时,他扬手让车停下来,对司机说:“能不能替我把这件大衣捎到城里去?”“当然可以,”司机说,“可我怎样将大衣交还给你呢?”林肯回答说:“哦,这很简单,我打算裹在大衣里头。”司机被他的幽默所折服,笑着让他上了车。 

林肯当过律师。有一次出庭,对方律师把一个简单的论据翻来覆去地陈述了两个多小时,讲得听众都不耐烦了。好不容易才轮到林肯上台替被告辩护,他走上讲台,先把外衣脱下放在桌上,然后拿起玻璃杯喝了两口水,接着重新穿上外衣,然后再脱下外衣放在桌上,又再喝水,再穿衣,这样反反复复了五六次,法庭上的听众笑得前俯后仰。林肯一言不发,在笑声过后才开始他的辩护演说。 

3.刻苦练习演讲口才

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是闻名于世的大演讲家。他的成功就在于他从青少年时代就开始了对演讲口才的刻苦练习,并做到了多看、多听。他年青时当过农民、伐木人、店员、邮电员以及土地测量员等等。

为了成为一名律师,他常常徒步30英里,到一个法院去听律师们的辩护词,看他们如何辩论,如何做手势。他一边倾听那些政治家、演说家的声若洪钟、慷慨激昂的演说,一边模仿他们。

他听了那些云游四方的福音传教士挥舞手臂,声震长空的布道,回来后也学他们的样貌,对着树林和玉米地反复练习演讲。演讲的成功使林肯最后成为一名雄辩的律师并最终踏入政界。

参考资料人民网美历任总统中最具幽默感的一位 林肯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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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6

美国的第16任总统林肯在从政之前,曾是一位优秀的律师。他在法庭上的机智是有口皆碑的,有一次,竟一言不发击败了原告律师。  

在法庭上,原告律师先发言,把一个简单的论据翻来覆去讲了两个小时,讲得听众都不耐烦了。台下一片嗡嗡声,有人竟打起瞌睡。之后是林肯上台替被告辩护。只见他走上讲台,一言不发。台下嗡嗡声没了,大家感到很奇怪。

林肯等了一会儿,先把外衣脱下,放在桌上,然后拿起玻璃杯喝一口水,又把玻璃杯放下,重新穿上外衣;然后又把外衣脱下,又喝水,这样敢复了五六次。屋里的听众被林肯的哑剧逗笑了,有的竟笑得死去活来。而林肯竟始终一言不发,在一片笑声中走下讲台,他的对手就这样被笑输了。  

又作为律师,一言不发打赢官司是十分罕见的。原告律师已经把听众搞得不耐烦了,林肯如果再长篇大论,效果是可想而知的。他的高明之处,即在于以哑剧的方式攻击对手的弱点。

拓展资料:

亚伯拉罕·林肯(Abraham Lincoln,1809年2月12日-1865年4月15日),共和党人,美国政治家、思想家,黑人奴隶制的废除者。第16任美国总统,其任总统期间,美国爆发内战,史称南北战争,林肯坚决反对国家分裂。

他废除了叛乱各州的奴隶制度,颁布了《宅地法》、《解放黑人奴隶宣言》。林肯击败了南方分离势力,维护了美利坚联邦及其领土上不分人种、人人生而平等的权利。内战结束后不久,林肯遇刺身亡,是第一个遭遇刺杀的美国总统,也是首位共和党籍总统,多次被评价为最伟大的总统。

最新版5美元纸币正面是亚伯拉罕·林肯的照片。2006年,亚伯拉罕·林肯被美国的权威期刊《大西洋月刊》评为影响美国的100位人物第1名。

英国《泰晤士报》2008年组织专家委员会对43位美国总统分别以不同的标准进行“最伟大总统”排名,亚伯拉罕·林肯列为第一。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林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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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2-04-10
真难以相信,林肯——这位改变了美国历史并以解放黑奴而名垂史册的美国总统,就降生在这个简陋的小木屋里。
早在1637年,林肯的祖辈从英国漂洋过海来到美国,经过几代迁移,林肯父母落脚于肯塔基州霍金维尔镇以南约3英里的一片原始森林中。他们垦荒种地,伐木筑屋。1809年2月12日,林肯出生了。他早年没有受过正规教育,后来当过工人、水手、店员、邮递员、工地测量员以及律师等,最后步入政界。1860年,林肯当选美国第16届总统。在实现建立“民有、民享、民治”的民主政府的政治抱负时,他深为目睹从路易斯维尔到俄亥俄州河口轮船上被铁镣锁着的黑奴们的悲惨景象而痛苦。他曾说过:“以每一颗心,每一个灵魂以及所有的精神去爱上帝,并像爱自己一样去爱所有的人。”这位来自社会底层的平民总统基于他良善的品行和带有宗教感的博爱,于1863年1月正式颁布了《解放宣言》,并积极促成国会通过《宪法第十三修正案》:“结束并永远禁止奴隶制度。”他还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邀请黑人到白宫做客并与黑人交朋友的美国总统。1865年4月14日,林肯遭人枪击,翌日与世长辞。
1900年,出版商L·克利尔和作家马克·吐温组成林肯农场协会,并买下农场和这座木屋加以保护。后来,这片农场被辟为国家公园。1911年,在林肯木屋旧址上又出现了一座新古典风格的纪念馆。
一个世纪过去了,这里的森林、农场和民风以及林肯木屋依旧如初,就像静止在19世纪初。在旅游说明书上,还详尽地注明了这里的一砖一石的历史价值。当游人走近林肯木屋时,会听到讲解员一段意味深长的话:“有森林才有原木,有原木才有木屋,有木屋才有林肯,有林肯才有这个国家。”这段话令人回味良久。 (罗雪村/文)
〔链接阅读〕
马克思这样评价亚伯拉罕·林肯:“他是一位达到了伟大境界而仍然保持优良品质的罕有的人物。这位出类拔萃和道德高尚的人竟是那样谦虚,以致只有在他成为殉难者倒下去之后,全世界才发现他是一位英雄。”
第4个回答  2011-12-10
林肯是个穷光蛋,而且一直是个挺失败的人,干什么都干不长,老是悲剧,有点像中国的姜子牙。后来和阔佬道格拉斯一起竞选美国总统,道格拉斯花了很多钱雇了竞选的火车,排场很大,趾高气扬地作了竞选演说,还把林肯奚落了一顿。轮到林肯演说时,林肯说:“我是个穷光蛋,家里只有一个老婆两个儿子,还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张床跟一间破房子,我干律师一年也就挣个两百美元,可是我很珍惜这些东西,你们选我吧,我会像珍惜自己的东西一样爱护你们和美国的。”结果选民被林肯的真诚打动,林肯高票当选。后来在《葛底斯堡演说》中,道格拉斯也被林肯的人格打动,从此成为林肯忠实的助手。
林肯只当了一任总统,在任期间发布《宅地法》和《解放黑奴宣言》,任用格兰特,振奋了北方的士气,打败了南方,维护了资本主义制度和美国统一,但也因此遭到南方仇视,曾有南方人士公然登报宣称:“谁替我杀了林肯和西华德,赏金一万美元。”据说在剧院遇刺前几日,林肯早上起来对着镜子穿衣服时赫然看到镜子里自己旁边站着另外一个自己,脸色苍白,活像一具死尸,吓了一大跳,夫人珍妮开玩笑说:“那说明你还能再当选一任总统。”当天晚上做梦,梦见白宫里一群人聚在一起哭泣,挤到人群里看,发现有一个死人躺在地上盖着白布,就问旁边一个卫兵:“是谁死了?”卫兵哭着回答:“是总统,是林肯死了。”然后从梦中惊醒,醒来后也没当回事就继续上班了。结果几天以后在剧院被刺杀,被抬到白宫后气绝身亡,情景果然和梦中所见完全一致,此案遂成千古谜题,而使后人争论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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