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的习惯

他们有什么习惯

苗族男子一般缠青色长巾,穿对襟或大襟式短衫、唐装,束宽大腰带,衣裤与壮、汉相同,冬天系绑腿。妇女服饰分便装和盛装,颜色多为蓝、白、黑、红等。便装朴实、素静,一般为大襟右衽衣,宽脚裤或百褶裙(有的长及脚面,有的短及膝盖);盛装则精选布料,衣服上打满亮片,领边、袖口、胸襟等处镶挑花刺锈的花边,挽髻于头顶,配上各种头帕;姑娘则插银簪、银花,佩戴项链、耳环、手镯等饰物,华丽无比。
饮食:苗族以大米或五米为主食,辅以小米、荞麦、红薯等杂粮,部分地区早午餐有“打油茶”的习惯,喜欢腌制酸鱼、酸肉、酸菜、辣椒骨等,饮酒、吃酸、吃辣的嗜好十分普遍。
居住:苗族一般聚族而居,住房多为竹木结构的三开间、六开间平房或“干栏”式楼房。
婚俗:苗族婚姻比较自由,未婚青年男女在“抢鸡蛋”、“坐寨”等社交活动中对歌、恋爱,婚姻以本人意愿为主,也征求父母意见,一般实行小家庭,年老父母由幼子供养。
丧葬:农村丧葬一般都实行土葬,以芦笙奏哀乐,葬礼比较简朴。
禁忌:送亲时忌讳扭伤腿脚;亲人死后一个月内,忌婚嫁,也不能唱歌或吹芦笙;禁止在寨子周围挖土,禁止砍伐寨子附近的古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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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9-19
苗族是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人口众多,分布辽阔,湘西苗族属其中之一部。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苗族在服饰、节庆、婚嫁、丧葬、娱乐、礼节、禁忌、饮食等方面,形成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

一、服 饰

湘西苗族的古代服饰,男女差别很小,一律是“色彩斑澜”;上身穿花衣,下着百褶裙,头蓄长发,包赭色花帕,脚着船形花鞋,佩以各种银饰。

清代雍正年间“改土归流”,政府指令“服饰宜分男女”之后,变化较大,甚至有很多人全换上汉人服装。如今天的永顺、龙山等县的苗族,其服饰与汉族已无分别。但在花垣、保靖、凤凰、吉首、古丈、泸溪等县境内,苗族的服饰尚有特色。

苗族男子的衣饰较为简单;头缠布帕,身穿对襟衣,衣袖长而小,裤简短而大,喜包青色裹脚。头帕有青帕和花帕两种,帕长一丈以上,有多至三丈的。缠戴时多成斜十字形,大如斗笠,衣服的颜色有花格、全青、全蓝等,其中以花格布衣最有特色。衣扣一般为七颗。有的青年男子,为使人欣羡自己的富有和豪爽,穿衣多到七件。最外层的衣服只扣最下边的一对纽扣,第二层衣服扣下面两对纽扣……以此类推,一直到扣完最里层的七对纽扣为止。这样,层层新衣全能由外看出,别有一种情趣。

与苗族男子的简单衣着相反,苗族妇女的服饰十分精美复杂。

头帕:苗族妇女的头帕,因地而异。凤凰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多加包短帕一珙,长三尺多,由额头包至脑后,连耳朵都包在内面。花垣等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喜用黑帕(父母去世者戴白帕),折叠整齐,包得平平正正,不偏不斜,末挽一道,恰齐额眉。吉首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头帕较杂,与凤凰县相接的地区包花帕,与花垣县相邻的地区包黑帕。泸溪、古丈和吉首东部地区的苗族妇女则包白色头帕。帕上绣有四对青色花蝶,朴素美观,独具风韵。所谓“头上帕子四个角,四个角上绣飞蛾”,说的就是这种白帕。

首饰:苗族妇女的首饰,造型精美,种类繁多。以制作的原材料分,有金饰、银饰、铜饰、铝饰、玉饰等,而以银饰最为普遍。从佩戴的部位分:有银帽、银盆、凤冠、苏山耳环、项圈、手镯、戒指、牙签、扣绊等,而以手镯和戒指必须常戴。从造型上分,仅耳环一项,就有瓜子吊耳环、石榴耳环、梅花针耳环、圈圈耳环、龙头耳环、梅花吊瓜子耳环、耙粑耳环、龙头瓜子吊耳环等等。

衣裤及其他:苗族妇女的衣服,过腰大而长,衣袖大而短,没有衣领。袖口之大,约在一尺以上。胸前及袖口,习惯要滚边、绣花或缕纱,并要加上栏杆花瓣于其问。有的还需在开岔和放摆前后两面的边缘刺绣挖云钩。衣服式样一律是满襟,无对襟式。制作一套苗族妇女的衣裤,缝工、绣工精致的,需工日数十。裤子较短,裤脚较大。裤筒边缘的滚边、绣花或数纱与衣服相同。礼裙长而宽,下脚沿边满绣花纹,并滚栏杆及大小花瓣,五光十色,焯耀眩目。鞋子满绣花,头尖口大,后跟上耳,以便穿着。

解放后,在一些苗汉杂居地区,苗族服饰受汉族的影响较大,一些青年已改着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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