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能算工伤吗

我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右小腿骨折了,交警判我负主要责任,单位说我负主要责任就不能评工伤,请问有这种说法吗?我该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虽然您遭遇的车祸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由于您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依法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您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请求肇事方在交强险范围内对您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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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03
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只有非主要责任(如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才能认定工伤,交管部门认定你主要责任,所以不能认定工伤。
只能在评定伤残后,双方协商或向法院起诉,依据责任认定,要求对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首先由对方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根据责任划分各自承担(一般的,主次是按7:3来承担的,也就是你自己承担保险限额外的70%)
第2个回答  2011-12-03
恩,认定不了 ,跟撞你的人好好协调下吧,减少损失追问

有什么依据吗?

追答

涉及交通事故的工伤申请,我们一般会遵循下面三点:
1、非自身主要责任
2、合理的上下班时间
3、合理的交通路线
新《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第六款详细说明

追问

双方都是电动车,都没有保险。

追答

看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上面写明谁负主要责任,责任书是工伤认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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