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民营企业,有两个出资人。现在公司法人(2个出资人之一)有个存折,未开发票的现金收入就直接存法人存折了。但实际两个出资人都知道。出纳帮忙将现金存进存折,并将存根联交给会计。会计记了Excel账,并且会计填了个三联收据证明出纳已经存钱。但是没有入用友帐套,而且也不记收入,更不会交税。请问出纳和会计各自承担什么责任?因为银行汇款现在实名制,出纳风险是不是更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