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一的新生.在廊坊大学城上学.在军训的时候.我们宿舍集体被盗.所有的现金.手机.银行卡等等比较值钱的东西全部被洗劫一空.因为我们军训时穿的衣服没有口袋.教官又不让随身携带.我们只好都锁在宿舍里.没想到被小偷偷走了.我们现在一点生活费都没有.又很多同学是外地的.现在连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我们觉得这并不是我们的错误.可是学校却用自己的物品个人有义务保管好为理由.拒绝为我们赔偿.我们报了案.可是警察也迟迟不给我们消息.我们现在的生活一片狼藉.我自认为我们没有错.可现在所有的损失都要由我们个人负担.我们只不过是学生.真的很烦脑!希望有建议或方法的好心人帮我们出出主意.帮我们减少一点损失.或者有什么法律途径解决.这种问题学校和宿舍的管理人员到底应不应该负责?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