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2-15
这是故意损坏财物的行为,是刑事案件中公诉案件的范畴,公诉案件是指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权利,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 也就是说,现在你们的案件应该已经是检察院和你们之间的问题了,是检察院代表国家要追究你们的法律责任,受害者在案件中扮演的是证人的角色,没有权利对是否撤案、是否起诉、是否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等问题做决定。你们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只能在法庭审判时作为减轻刑事处罚的情节提出,但是与是否撤销案件无关。像你们这种涉案金额不大,而且已经赔偿损失的案件,法院可能会认为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从轻判刑的可能性很大,估计判个缓刑问题不大。
第2个回答 2011-12-15
如果已经构成刑事责任就不是受害者个人的事了,是国家的事,所以不能随便撤诉;
你们已经积极赔偿、取得受害者的谅解,这是影响法官量刑的减轻情节,但是不代表这事就没有发生过,不过就算判也不会判得重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12-15
首先,对公安机关的侦查追究行为,不能逃避,否则将带来严重后果。
其次,如果公安机关要拘留甚至申请逮捕,你们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并交纳保证金,只是交纳的保证金一般难以退回。
第三,先向公安机关请求宽大处理,如果公安机关执意要追究你们的责任,那么可以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检察院和法院方面,由于你们是喝多了,且主动赔偿,如果你们不属于惯犯或累犯,那么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你们很可能得到宽大处理,如检察机关作出微罪不诉,或法院判处缓刑。
第4个回答 2011-12-15
已经构成刑事责任就不是受害者个人的事了,是国家的事,所以不能随便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