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的小故事

如题所述

包拯早年丧母,是嫂嫂将他养大,包拯称她为嫂娘。
包拯考中进士要到外地做知县。上任前一天中午,嫂嫂特地为他做了条红烧鲤鱼。包拯要嫂嫂和侄儿包勉同吃,嫂嫂没答应。他只好吃掉一面鱼肉,剩下的留给包勉吃。吃晚饭时,嫂嫂又将剩下的鱼给包拯吃,他就将鱼的另一面给吃了。
第二天,嫂嫂问包拯昨天吃的两条鱼那条好吃些。“昨天那条鱼很好吃。”包拯说。嫂嫂一听大怒道:“我昨天明明是给你做了两条,你怎么能说只吃了一条了呢?”包拯见嫂嫂发火了,连声又说:“请嫂娘息怒,我记错了!嫂娘息怒,我记错了,昨天是吃了两条鱼。”
嫂娘听了,知道包拯孝顺,不惹自己生气,但却严厉地对包拯说:“黑子,我昨天真的只给你吃了一条鱼!我一说两条,你为啥不敢坚持呢?今后做官,如果只看大官的脸色就歪曲事实,不敢秉公执法,势必当的是昏官!”
包拯听了嫂嫂一番话,方知昨天嫂嫂给自己吃鱼的良苦用心,忙撩衣跪倒,说道:“嫂娘教诲,黑子我铭记在心,永不忘记!”
后来,包拯为官果然刚正不阿,不畏权贵,秉公执法,受到世人敬仰,名留千古。 巧断浮江尸
包公知池州的腊月一天,发现江面上浮尸一具,奇怪的是尸体只是上下浮动,并不随流而下。包公命役差打捞起来,原来尸首被麻绳扣在一扇石磨上,死者右手还抓着一把带头皮的头发。包公命贵池知县审理此案。知县查明那扇石磨是祝圣寺庙产,当即差衙役去寺中捉拿当家师玄灵和尚,但得知玄灵老僧已投井身亡。知县以“凶犯谋财害命,江浮冤尸,畏罪自杀”为由,呈州府销案。
包公私访回来,见县官草草结案,呈折中破绽百出,当即命衙役鸣锣,传谕全城:“包公升堂审磨盘罗!”消息传开,轰动全城,男女老少都涌到州府衙门前面,观看包大人断奇案。包公见全城百姓到的差不多了,传令:“凡今天来看断这桩血案的乡亲,不管男女老少,必须人人头顶青天,手抚心口,脱帽解巾,以敬神灵!”围观的百姓纷纷脱下帽子或解下头巾,包公居高临下,看得明白,只见一个头缠黑头巾,脸青眼肿的家伙缩头想溜,当即一拍惊堂木,大喝一声:“凶犯哪里逃,拿下!”衙役抓住那家伙,扯去头巾,头顶上果真少了一撮头发,连头皮都撕掉了。
原来,杀人凶犯名叫王九,系当地有名的无赖。死者原是江北的一家客商,赚了许多银两,准备回家过年。途中到王九家借宿,王九遂起谋财害命之心,趁商人熟睡之机,双手卡住他的脖子,商人拼命挣扎,打肿了王九的脸,打青了王九的眼,抓下了王九的一把头发,仍不免一死。王久扛着尸首往江边去,路过祝圣寺,偷了寺中一扇石磨,把尸首栓在石磨上,抛进大江里。哪知他做贼心虚慌慌张张地没有把麻绳扣紧,江水一冲,麻绳松颈,尸体浮出水面。王九听到包公打捞浮尸的消息,吓得魂不附体,因为他偷石磨时被玄灵法师看见了,自知难逃包公之手,把心一横,一不做,二不休,把玄灵法师推到井里,杀人灭口,来个死无对证。但是王九哪里想到商人手中的头发与和尚光头为料事如神的包公提供了破案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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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05
有一个无赖,将一个农民告到县衙,包拯对那农民说:“你回家把牛杀了,自己留一点吃,其余拿到市场上去卖。”按当时宋朝的法律规定,民间私杀耕牛是要犯法的,但有县老爷的许可,那位农民回到家中就真的把耕牛杀了。第二天,就有人向包拯控告那位杀牛的农民,反而将这告状的人扣押起来,怒问道:“你为什么把人家牛的舌头割了?”那人被这突如其来的追问弄得惊慌失措,只得如实招供。这个无赖再也没有想到,这是包拯使了个“引蛇出洞”之计。包拯在接到牛舌被割的报案后,马上意识到这一定是有仇家有意陷害这个农民。

如果让那个农民把牛杀了,就触犯了法律,那仇家一定会进一步告发。所以包拯叫那农民回家把牛杀了,借以引诱割牛舌者前来告状。此计果然很灵。这件事反映了包拯的机智。
第2个回答  2011-12-15
早在天长县时,包拯就处理过一件偷牛案.有一个无赖,将农家的牛舌割掉了.农民告到官府,包拯对那农民说,你回家把牛宰杀吃了。那农民真的回家把牛杀了。宋代法律规定,擅杀耕牛是犯法的。因此,那个无赖到县里,控告那农民杀牛。包拯大怒,立即审问那无赖,你为什么把人家的牛舌割了。无赖只得招供,并且暗自吃惊:你包拯怎么会知道是我作案的?其实,包 拯是依推理法作出的判断:既然有人要害别人,那么别人犯法,那人一定要乘机告状,所以包拯叫农人干脆把牛杀了,以引诱割牛舌者来告状。
第3个回答  2011-12-05
包拯一生清廉,从不贪污受贿。他在端州,即今天的广东肇(zhao)庆市,当了将近三年官。端州有一种著名的特产——端砚。笔、墨、纸、砚合称为“文房四宝”,而湖笔、徽墨、宣纸、端砚被称为“四宝之最”。端砚石质坚实温润,纹理细密,发墨快而不易干,书写流利生辉,从唐代起就很有名,是上贡皇帝的贡品。包拯以前的县官常征收老百姓的端砚,用来贿赂朝中权贵。包拯当县官时不加征端砚,也不贿赂权贵。虽然他十分喜爱书法,但他离开端州时竟然连一块端砚也没带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12-10
包拯包青天,自幼聪颖,勤学好问,尤喜推理断案,其家父与知县交往密切,包拯从小耳濡目染,学会了不少的断案知识,尤其在焚庙杀僧一案中,包拯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剥茧抽丝,排查出犯罪嫌疑人后,又假扮阎王,审清事实真相,协助知县缉拿凶手,为民除害。他努力学习律法刑理知识,为长大以后断案如神,为民伸冤,打下了深厚的知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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