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有没有对员工试用期和转正后工资的规定???

来公司3个多月啦,好不容易过啦试用期要转正拉,原本以为转正后工资会有所改善,可到签合同时才发现,工资一分没涨,很是气愤,求各位帮助,急急急急急急!!!谢谢!有知道的麻烦告诉我

《劳动合同法》对员工试用期和转正后的工资,是有明确规定的,即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转正后工资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这事法律管不了。但是有有关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规定。如: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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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04

1、试用期的工资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转正后工资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这事法律管不了。但是有有关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3、所以,只要你的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这个关于工资的条款就是合理的。想要在转正后工资有所改善,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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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7-21

    试用期的工资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转正后工资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这事法律管不了。但是有有关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所以,只要你的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这个关于工资的条款就是合理的。想要在转正后工资有所改善,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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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1-26
第4个回答  2011-12-07
劳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员工转正后必须涨工资,只注明员工试用期薪资不能低于转正后的80%。你这种情况是因为在签合同的时候没有谈清楚薪资啊,还有你签订合同的时候,难道上面没注明试用期和转正后薪资是多少吗?追问

试用期根本就没签过什么合同的?是3个月转正后才拿合同给我们签,我才知道的,上面就写了一个工资

追答

那么你可以向你们公司人事负责人申请给你赔偿,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必须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给员工支付两倍的薪资。当然,如果你决定辞职的话完全可以要求他们赔偿的。如果还想继续做下去,你也可以好好跟人事负责人沟通下,看公司为什么不给你加薪。

追问

哪条规定的啊?我去看看好跟他们说,不然没有依据的,还有劳动合同法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但我看合同上的期限是1年,我们试用期是3个月的,是不是违法的?还有合同我还没签呢

追答

哪条规定的我倒是没记住,反正肯定是有的。还有,你说的试用期超过了一个月,那么公司的确违法了。如果你确定要辞职的话,那么,直接要公司给你支付两个月薪资补偿就可以了。或者你不打算辞职,他们也要给你补偿的,只不过这样你就得罪公司了嘛,在那呆着也没什么意思。

追问

有个问题,来的时候也没给办卡,没法证明我试用期是3个月,咋办?哎。。。

追答

领工资的时候工资单呢?

追问

找不到啦,当时没想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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