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体
主体指认识活动和实际活动的承担者,客体指进入主体认识领域和实践领域的对象。[②]
(二) 主体性
主体性是人最本质的根本属性,是指人在一切对象活动中与客体相互作用而表现和发展起来的功能特性。马克思认为,人在自觉的能动实践活动中,就成了主体,也就体现了人的主体性。[③]
(三) 学生的主体性
新课程指出学生是课堂教学的主体。学生的主体性是指在课堂教学中,作为主体的学生在教师引导下处理与外部客观世界的关系(主要是课程和教材)时所表现出的功能特征,具体表现为选择性、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④]
三、教师评价语对小学生主体性发展的影响
(一) 不利于小学生主体性发展的教师评价语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师的教学观念、教学方式都在悄悄地发生变化,小学生的主体性发展越来越多的受到了人们的重视。在课堂上,批评的声音减少了,赞扬的声音增多了,语文课堂逐渐“活”起来了。仔细去听,却发现有许多问题。
1 不要千篇一律的赞扬
课程改革后的小学语文课堂上,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几乎每节课都存在:不论学生回答得正确、恰当与否,教师总是堆起笑容,赞扬道:“你真棒!”“你真聪明!”“回答得不错!”“……”这是许多教师会出现的问题,课堂上的赞扬声不绝于耳。有的教师的评价语经常是“挺好,不错”,要不然就什么都不说,对学生的回答没有及时地评价,使得回答问题的同学也不知道自己的答案到底对不对。当学生的答案不能与教师预想的完全相同时,有的教师就会对其过多地引导,不自觉地就忽略了学生的主体性。再比如朗读课上,当学生朗读后,老师便给予赞扬:“读得不错”、“读得真好”,缺乏针对性。学生感觉处理得很好的地方得不到肯定,而不知道该如何处理或者处理不好的地方却又得不到及时的指导和纠正,其朗读能力如何提高?这种赞扬只会成为一种形式,而达不到真正的目的。
2 不要过分强调学生个性,而疏忽了对其正确引导的赞扬
一位老师在上《小音乐家扬科》一课时,请学生谈谈读后的感受。有的同学表达了对扬科遭遇的同情,有的同学则表达了对统治者残暴的愤恨。突然,一个学生站起来说:“扬科也是罪有应得,他不应该随便进别人的屋子;地主和管家也是情有可原,他们以为扬科要偷他们家东西,当然要管了。”老师一愣,但马上微笑着评价道:“你很有创新意识,观点与众不同,这是你独特的体验。谁还想谈?”这就是老师的评价吗?虽然新课标提倡“给学生创设敢于发表个人见解的氛围”,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尊重学生独特的见解”、“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可这并不是代表教师对学生就只能表扬,而完全不顾其见解和体验是否合情合理。以学生为主体与教师的引导并不矛盾,当孩子对文章的理解有些偏差或体会不够深入时,教师的正确引导将会起到指点迷津的作用。比如上面这个课例,教师如果能在学生回答后加以引导:“看来你是个善于思考的孩子,见解与众不同。能不能再想想扬科为什么走进了地主的房间?”……这样,既充分肯定了学生敢于发表自己独特见解的勇气,又能启发学生进一步的深入思考,从而认识到扬科对音乐极端热爱,已经达到了全然忘我的境界。一个如此可爱的音乐天才却因为摸了一下小提琴就被活活打死,多么令人惋惜、同情,多么令人气愤呀!
因此,强调个性并不代表对学生放任自流,而是在充分尊重学生的基础上,引导学生认识更加全面,思考更加合理,体会更加深刻,情感更加丰富,真正实现《语文课程标准》所提出的“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和谐地发展”。
3 不要不负责任的赞扬
新课改后许多教师的学生观有了很大的改进,尤其是在教学过程中注意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但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如阅读课上,教师让学生在文章中查找一个信息,不需要复杂的思维,只要读就能找到。学生迅速找到后,老师便大惊小怪地赞扬道:“你真会发现!”这时被赞扬的同学开始飘飘然了。这种赞扬很容易让学生产生自满情绪,教师这样做似乎是不负责任的表现。还有一种常见的现象,就是对学生错误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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