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9月,毛泽东在
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讲到: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十年到十五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十年或者更长时间以后才开始过渡。1953年6月,
中共中央政治局正式讨论和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
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作为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确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