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找理由说我所从事的职业要半年的交接时间,这合法吗?一个月后,如果我直接不上班,我的工资他需要在什么时候给我结清呢?请回答者给我一个法律依据,老板理由借口比较多,我需要辩驳用!
我在乎我的工资啊。不然谁鸟他啊
那你不愿意在这干,这不是是很浪费时间,有这时间,找到更好的工作,工资还是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