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干部能参照公务员管理吗

我是成人教育毕业的,最开始在企业工作,后来2004年调入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某医院),为聘用制干部,走专业技术职称。后来2005年赶上现在这个单位(系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当然,考试的形式和现在的公开招聘有很大的不同,相对来说,更为简单,属于系统对系统的内部招聘。考试合格后,我进入现在的单位。不论是在医院还是在现在的单位,我都是有编制的,都是在编制证上的。今年7月,我被任命部门负责人,正科级,有人社局的任职文件,工资改为职员工资。现在,我所在的部门正在办理参照公务员管理。如果参照成功了,我的聘用制干部身份会导致我无法进入参公序列吗?

不能。

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事业单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但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如设区市的城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学校等。

综上所述,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公益性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干部不同能参照公务员管理。

扩展资料:

参照管理人员的资格条件

公务员法实施前已批准为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且工作人员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不再进行参照管理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察。

符合列入参照管理范围条件,在公务员法实施前尚未审批为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管理后,其工作人员应具有的资格条件为:

1、系核定的单位编制限额内的正式工作人员;

2、在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3、市直属和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区、县(市)直属和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截至单位批准参照管理之日,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

5、近2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单位批准为参照管理之日,原为工勤人员后转入管理岗位满3年以上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转聘在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以上,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可列入参照管理对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编制

百度百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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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不影响你参公。
通过公开招聘后,你属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这与你之前在医院的身份发生了变化。你应搞清楚自己的身份转化过程:1、聘用制干部(医院自主人事管理,合同制)——2、正式在编人员(编委、人社局备案入编,“铁饭碗”)——3、参公编制(拥有行政职权的部门,因岗位性质需将身份转换,参公)
从你的履历来看最关键的是在第二步,至于参公或公务员身份这与单位性质有关。如果你转为参公身份了,就可以调入行政公务员单位,身份自然就转为行政公务员,如果在事业单位工作就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实际上参公与行政公务员是没什么区别的。(比如说你可以系统调动至卫生行政管理局,你的编制就可以变换为行政公务员。在下面的二级事业机构,你的编制就为参公事业编。)
我的亲身经历及理解,希望对你有帮忙。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1-15
行的,我们这边聘干都参公了,连社保都不用交了。
第3个回答  2011-11-15
不能,聘用制的没有编制,财政自然也不会拨款的。
第4个回答  2011-11-15
得看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参公单位则有可能。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参公单位有聘用制的吗?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倒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别说聘用制的了,就是有编制的教师,你看哪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了?
事业单位改革的大方向是定下了了,不过很多具体怎么改现在还不是很明朗,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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