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1-10
村里的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明显的属于乱收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成员的一种的福利,住房困难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向镇政府申请,只要符合相关申请条件,即可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相关个人和组织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因此,村里的做法明显与法律不符,属于乱收费,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1-10
很多地方都是这样,当地政府土政策,没什么道理,可是又告不赢,没办法。
第3个回答 2011-11-10
如果是第一套房是没有任何争议的不出钱!
原拆原建也一样!